8月14日,30多岁的王女士和丈夫到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被工作人员告知,办离婚需排号,今天号已排完,明天再来。长安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蔺文辉表示,民政部门不会干涉或阻止夫妻双方办理离婚,采取“限号”措施,是希望挽救一些气头上冲动离婚的家庭。 “限号离婚”并非西安首创,但此次引发的议论并不小。
关于限号离婚,多有两种看法,一是想当然的认为这是行政部门为了减少工作量而创立、一定程度上会侵占前去办事的老百姓权益的行为,另一种则是认同其宣称的“避免冲动离婚”的目的,认为此举可行。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多说两句。
1、限号离婚和摇号买车从性质上来讲是一致的,都是行政审批机关人为设置的限制数量的政策,从本质来看,一定程度上是侵犯了公民离婚自由的基本权利。
2、限号离婚最终设立的目的,恐怕更有可能的是大量办理者带来的庞大工作量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少之间的冲突,因为避免盲目离婚,恐怕还有很多其他办法。
3、因为限号,有的离婚夫妻可能因此要走好几趟,耽误不少时间,而且也会因此而抱怨相关单位,进而影响到政府形象。
4、没有必要去过多苛责民政部门,更多的应该是理解。
5、相比于限号离婚,民政部门要做的还有很多,一方面是保障权利,另一方面则是怎家更多贴心服务,比起冷冰冷的限号,温情的劝解与疏导,解开心结,等等知心大姐式的工作应该更有效果。
6、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无论动机多么善良美好,也取代不了法律的规定。文/张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