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小刚) 位于西安市小寨百隆广场的阅友时尚酒店,与楼上一公司共用一个大门及一个楼梯,而该公司内有一条大狗,经常被人牵着上下楼梯。2日下午,入住该酒店的程先生在1楼楼梯口,与大狗“狭路相逢”,狗一下子扑了上来,两只爪子搭在了程先生的肩上,将他扑倒,程先生一下子被吓蒙了。
从兰州来西安出差的程先生及其朋友于10月31日入住阅友时尚酒店,2日傍晚6时许,他在酒店1楼的楼梯口,与一只大狗狭路相逢,“黑色的,足足一米多长。”虽然这条狗被一个年轻女子牵引着,但它还是扑了过来,两只爪子搭在程先生的肩上,将他压在了1楼客厅的地上。牵狗的女子赶紧将狗拉开。“酒店里怎么能允许大狗出入呢……”程先生一句话没说完,那条狗挣脱缰绳,又扑了过来,还好牵狗女子及时上前,死死地拽住狗绳,将狗牵上楼。“公共场所是不允许犬类出入的。”被人扶着坐定后,程先生很长时间才缓过神来,他赶紧拨打110报警,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民警一连来了两次,都没有将该女子的门叫开。
程先生认为,自己在酒店内被狗扑倒,狗主人固然难辞其咎,但酒店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当晚11时许,据该酒店保安队长介绍,今年5月份,他们租了这幢楼的底下三层,开业经营酒店,而楼上则是其他公司。开业后不久,就发现这条狗经常在主人的牵引下乘电梯,他们和楼上公司协商,达成“狗只能走楼梯”的协议。“我们无权禁止对方养狗,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在对程先生道歉的同时,保安队长一再表示。
昨日下午,据了解,程先生一行人已离开西安,临行时,他对此事还是感到很不理解。而酒店也因5楼公司的门没有打开而无计可施。最后,小寨路派出所民警只好在5楼门上张贴通知,要求对方尽快赶到派出所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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