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城市管理体制,兑现西安城市价值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
昨日,西安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市现代化要求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西安进入城市价
值的充分兑现期,加快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建设。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宝根讲话。
会议中提出,西安市将通过3年努力,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管理和运行体系不健全,城市管理权力过于集中,区和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缺乏精细化理念,工作还比较粗放,市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会上,陈宝根指出,科学合理、高效顺畅的城市管理体制,是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得以充分发挥的基础。要创新体制,明晰事权,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一是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理顺市区关系,下移城市管理重心,实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是明确城市管理权限,除了重大的、全市性的市政建设或公共设施项目由市级政府承担外,各区辖区内的市政设施由各区负责投资建设。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迅速衔接和落实已经明确要下放的管理职能。三是夯实城市管理责任。各区县政府要把城市管理作为主要职责,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市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将西安城市管理工作健康顺利地向前推进。
陈宝根强调,建立运转灵活、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是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和提升城市形象的根本要求。要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进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全方位覆盖、高效率运行的城市管理模式。要建立城市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实施综合考评,把各项城市管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要建立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机制,大胆探索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要建立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在公共管理领域中引入竞争和利益机制,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
在会议召开的同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也于昨日出台。
西安将设城市管理局
为加强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西安市将在城
3年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西安市城市管理局牌子,在不改变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能的前提下,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指导和协调。会议明确了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预防和控制、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综合整治等城市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派出单位,社区按照城市管理的总体要求做好本社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赵伯平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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