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接陕西省区域协查平台信息反馈,我区1人与河南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为同车厢旅客,判定为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在我区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将该密切接触者在区的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密切接触者有同时空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及时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或疾控部门报告,落实7天健康监测,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措施。同时,请广大市民随时关注有关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进一步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因瞒报、谎报或不配合管控,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HCM)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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