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潼关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2年11月6日12时起至11月9日12时,对部分区域所有车辆实施临时交通限行措施。现将限行区域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东至东环路(不含)、西至秦岭大道(不含)、南至南新街(不含)、北至双桥大街(不含)。
二、限行对象
区域内所有车辆。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通行的车辆及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电子警察抓拍、交通民警巡逻管控等方法予以纠正和查处。
四、不受限行措施影响机动车的几类情形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疫情防控车辆,医废收集转运车、事故勘察车辆,持通行证通行。
2.本县救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3.清障专用车辆司乘人员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可走绿色通道。
五、温馨提示
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规定,支持并配合做好本次临时交通限行措施,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6日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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