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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章立制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未央区 长乐未央 2022-11-19 11:54:22
  “区纪委监委此次修订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很及时也很有必要,为我们更好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遵循,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心里更有谱了。”未央湖街道一名村纪检监察监督员说道。

  近年来,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作为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试点单位,未央区纪委监委在全市率先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机制,运行至今,取得了扎实的制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出于进一步强化村(居)监督和规范群众身边“小微权力”的需要,区纪委监委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并广泛听取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履职清单、聘任办法和考核办法三项制度。通过“一张清单”+“两个办法”的形式,对既有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为基层监督赋加新鲜活力,达到“1+2>3”的效果。

  目前,未央区各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共聘有120余名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分布于辖区各村、社区和基层单位。他们主要从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优秀党员代表中产生,经过一定形式的组织程序,被聘任为纪检监察监督员,在村(居)监督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围绕如何促进监督员更好地履职,区纪委监委特地制定了监督员履职清单,从8个方面29条要点划定了职责边界,逐一明确了每项工作任务开展的方式,指导监督员“照单”履职,并为监督员配发“一书一证一手册”,即统一制作的聘书、工作证和工作纪实手册,为工作开展定好位,确保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同时我们还制定了聘任办法,从聘任方式、程序和解聘三方面绘制了纪检监察监督员‘入口’到‘出口’的主要环节和流程,和考核办法紧密结合,通过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全面客观评定监督员履职情况和综合表现,作为确定考核等次和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制定的考核办法,通过明确考核分值标准和加减分事项,进一步树立鲜明的激励导向,对提供重要问题线索特别是成案的,在等次评定和奖励力度上予以倾斜,高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力促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

  据了解,该系列制度印发以来,围绕疫情防控、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等工作,全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50余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12个,并持续做好后续整改跟踪,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延展基层监督范围,在条件成熟的驻地基层单位及非公党组织设立纪检监察监督员,探索建立监督员实践新路径,不断织密基层监督之网,规范权力运行,为首善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力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长乐未央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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