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周至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一起跨境赌博犯罪案件,严厉打击跨境赌博犯罪行为,该起案件涉赌资金、资产高达1亿余元,2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张某福、宁某雪等人明知对方系境外网络赌博集团,且主要针对中国公民开设网络赌场,仍为该集团提供大量银行账户用于接收网络赌博充值资金,帮助赌博网站收取赌资共计8707.44万元;或出境受雇于该公司担任客服、推广人员,参与赌博网站的日常管理运营;被告人邱某、段某文等人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在明知他人借用其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赚取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户有偿出借供他人使用,导致流入涉赌资金共计9366.43万元,数额巨大,以上行为均为该境外集团攫取我国公民巨额经济利益开辟了通道。
经鉴定,涉案境外赌博网站近一年累计注册会员账号102720个,代理人员2157人,累计总投注额36.07亿元。
法院依照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作出判决,并于当日进行了线上、线下集中宣判,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张某福、宁某雪等21人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42.1万元,同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102万余元、参赌资金1亿余元。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罗颖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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