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西安市长庆未央湖花园小区通知办理明年的停车费,去物业交费的时候告知必须预交2023年的物业费才能办理。
随后,华商报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12月26日得到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已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捆绑收费,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杨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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