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市民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他们在周至县金周鑫城工地打工,工地欠他们三百多万元工钱没给,不知该如何解决?
1月18日,华商报向周至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后,1月29日收到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函称,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农民工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双方无争议,劳动行政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如果产生劳动纠纷,责需要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部门下达的裁决书,向用人单位索赔;如对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到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配合监察大队引导农民工依法依规就欠薪问题进行调查处置。
华商报记者 马群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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