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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慧网失联后用户投诉退费 竟引来骗子差点转走8万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02-11 20:10:04 编辑:方正 作者:李琳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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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场“局中局”,当事人差点就上了当。原本为了7000多元的学习退费在投诉,没想到“吸引”来了骗子,差点损失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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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懵了:“都30多岁的人了,咋会犯这错误?

  “我到现在脑子都是懵的,甚至想不起来当时是咋回事了。”2月11日上午,张先生还有些没回过神来。

  原来,2022年6月,张先生在京东商城花7000多元购买了学慧拉自考学历教育学历提升课程,这是学慧网平台的服务,提供自学课程。购买后加上了辅导老师微信,工作之余就在学慧网APP上听课学习,还顺利通过了一门考试,原本以为自己以后能顺利经过学习如愿拿到本科毕业证。不料,到了去年底学慧网APP突然无法打开,客服电话打不通,辅导老师的微信也联系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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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张先生就想通过各种渠道投诉退费事宜,联系了京东客服,客服方表示也无法联系到学慧网,建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由于学慧网注册地在北京,他还拨打了北京的市民服务热线,相关部门了解了他的情况,但也没有结果。

  “惊喜”:有客服主动来电说立即退费,指挥操作2小时

  突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张先生在一家互联网投诉平台进行了投诉之后,2月10日晚7时许,一名自称平台客服的南方口音女子联系他说可以立即退费,在两小时内一步步指挥操作,诱导其在支付宝借呗和微粒贷上贷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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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一点点就把钱转走了,整个过程我都晕晕乎乎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跟着人家的指挥一步步走。”2月11日上午,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这名“客服”说,可以立即退费,让他提供银行卡号,自己提供了两张银行卡号,对方都说验证通不过,可能是这两张卡上都没钱。“客服”又要求他在支付宝借呗和微粒贷上一步步操作,晕头转向的张先生就听话地一步步执行。

  万幸:8万元没被转走,惊出一身冷汗

  2月11日上午,才清醒过来的张先生赶紧查了下账户,幸好钱还属于“在借”状态,还没有被转走,他已经惊了一身冷汗,立即向支付宝和微粒贷平台客服告知了这一情况,要去不要划出借款,这时候才稍微安心了一点。

  “幸亏现在平台管理严格了,贷款之类的都要跟本人电话核实,还有一些审核程序,否则真是出大事儿了。”张先生说,当时那位“客服”还“提醒”他不要接微粒贷平台的电话,说“最好不要接”,但这样说了都没有反应过来,而且还经常告诫父母不要被骗子转走钱,自己却犯傻了,真是不明白了。事后,张先生分析说,可能是因为学慧网退费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几个月,一直在期盼着能够维权成功,所以听到可以马上退钱就很惊喜,一下子头脑发热差点酿成大事情。

  调查:退费公告上有错别字难辨真假,有人为退费上当

  2月11日,华商报记者在手机商城内搜索学慧网APP,显示不存在。网上搜索发现,关于学慧网的说明为“北京学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学慧网专注于成人职业教育的在线直播学习平台,打造了学历自考培训、考研培训、公务员考试培训、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教师资格证、经济师等精品项目。2023年1月12日起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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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还流传着一份落款为北京学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退款公告》称,为2月3日发布,受新冠疫情和双减政策的双重影响,教育培训行业形势持续恶化,机构运营图(应为困)难关停实属无奈。根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破产倒闭清算管理暂行办法》上级部门要求我机构严格按照政策方针执行退款方案。《公告》中有官方QQ客服及退费网址,好友验证要求备注姓名手机号退款金额及机构名称。同时,网上还有人提醒,有关学慧网退费信息均为骗局。

  华商报记者申请添加上述公告中的退款QQ客服,该客服号备注名为“接待露露”,让记者登录退费网址登记,一天内即可全部退款。登录退费网址,同样要求输入姓名电话机构金额及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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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看到了这个通知,难辨真假,一朝被蛇咬,现在都怕了。”张先生说,这张退费公告很奇怪,一个教育机构出公告上有明显的错别字,而且要求填写机构名称,机构名称就是学慧网本身为什么还要填写,如果是骗子在收集个人信息就更可怕了,他还是建议大家维权时警惕,不要继续被骗。但是,学慧网在全国销售服务,涉及的人群很多,希望监管部门能有个说法,维护公众正当权益。

  律师:异地维权困难,呼吁当地执法部门介入

  “现在这种培训机构失联的事情确实比较多见,跨地域维权更为困难。”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认为,张先生通过网购与学慧网之间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且是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张先生作为买受人,可以在西安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是,这种情况可能对方不会到庭,判决之后异地执行也困难。

  “这种涉及全国性的案例,牵涉人群多范围广,还是需要当地监管部门给力一些,认真立案查处,监督机构为学员合理退费。”赵良善表示,建立完备的监管账户是解决培训机构跑路的有力措施。

  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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