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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记者帮|男子上班9年没交社保?城管局:将尽力解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03-14 19:40:58 编辑:方正 作者:任婷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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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西安城管部门上班9年,一直没交社保,仲裁委裁决结果为被申请人要补缴相应社保,他跑了好多趟均未解决,这是为什么?有没有解决办法?

清晨5点多坐上火车来西安“要说法”

近日,陕西省子长市的老高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他的儿子高先生2011年3月开始在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班,2016年至2020年,在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桃园路中队上班,当协管员,但是9年里一直没有缴纳社保。“2021年,劳动仲裁委员会出了裁决书,要求莲湖区城管局和桃园路街道办补缴社保,但是到现在都没有执行。为了儿子这个事,我从子长到西安跑了好几趟,也没解决。”

3月14日清晨5点多,55岁的老高坐上火车,一大早到达西安,再次来到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桃园路中队。华商报记者在桃园路中队门口见到了老高,他的包里带着相关资料。

“我儿子今年36岁了,当时入职时是临时工,以为干的时间长了可以转编,结果9年了没交社保,工资也低,转编也看不到希望,所以2022年7月离职回到子长。”老高说,他的儿子现在是一名大车司机,给人打工。

仲裁委裁决结果为应补缴相应社保

老高向华商报记者出示了儿子的“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岗位培训证”,还有一份“荣誉证书”,是2017年颁发的,上面写着被评为2016年桃园路街道城市治理先进个人,颁发单位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此外,他还打印了2019年和2020年莲湖区发布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名单公示”,名单里均有高先生。

老高提供了“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出具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裁决结果为,被申请人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申请人办理缴纳2011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被申请人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为申请人办理缴纳2016年5月至2020年7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分别承担其应缴部分。

莲湖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

尽力补开社保账户

华商报记者陪同老高走进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桃园路中队,相关负责人仔细看了老高带来的资料,表示这件事怎么解决需要先上报桃园路街道办,然后商讨解决办法。相关负责人认为,仲裁委已有判决,对于合理的诉求,应想办法解决,不过申请人2011年入职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没有社保账户,现在如果要补缴2016年5月至2020年7月期间的社保,会出现找不到相应账户的情况。

随后,华商报记者陪同老高来到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仔细看了资料,表示当年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是保就业的一项政策,主要针对下岗职工和刚毕业的大学生,下岗职工有原有社保,大学生属于临时过渡,当时在社保方面相应配套政策不健全。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件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仅仅涉及高先生一人,对于为城市管理作出贡献的协管员,不可亏待。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也针对此事与多个部门协调过,但是事情相对比较复杂。接下来会尽快研究商讨,统一解决此事,会向上级申请,能否特事特办,尽力补开社保账户,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实在无法补开,可以尝试协商经济补偿方案。

华商报记者 任婷/文 赵彬/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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