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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颐馨花园小区有两个物业 业主:物业费该交给谁?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06-13 15:54:08 编辑:方正 作者:任婷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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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请了新物业进驻小区,但原物业未交接,也在办公,业主纳闷:物业费该交给谁?

  业委会发通知让业主给新物业交费

  6月12日,西安市龙首北路附近颐馨花园小区业主曹先生反映,目前小区有两个物业,业委会最近发通知,让业主把物业费等费用交给新物业,“但是老物业也在,我们现在很疑惑,物业费该交给谁?”

  6月12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多名业主介绍,小区2022年9月成立了业委会,今年4月,业委会与一家新物业公司签了合同,要求原物业移交相关业务后撤出小区,但是原物业没有移交。

  华商报记者看到,小区公告栏上贴着多张与此事有关的通知。

  5月18日,该小区业委会张贴公告,其中写道:经依法评标,陕西旭辉物业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在全体业主的委托下,业委会已于2023年4月23日与陕西旭辉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2023年5月20日以后,物业费、停车服务费、水电费等不再向西安颐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从交接之日起请向陕西旭辉物业有限公司正常缴纳相关费用。

  5月19日,未央宫街道办事处张贴通知,其中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及《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原物业人,解除发函六十日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故,业委会违反了法律法规,应暂停相应的交接工作。

  5月22日、6月2日,业委会两次发布通知和情况说明,表明催促原物业移交但无果,并表明:“已以书面形式上报未央区住建局、未央宫街道办,待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现场监督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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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物业:

  物业整改后召开业主大会再定

  华商报记者来到原物业办公室,副经理宫先生表示,小区8栋楼,1300多户业主,物业从小区交房就开始服务,已有十几年,对小区熟悉。“如果业主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提出意见,我们整改,整改后召开业主大会,业主还是不满意的话再换物业,这样比较合理。”

  业主张女士认为:“小区物业费每平方米每个月0.9元,成立业委会后,我们原想业委会会给物业提出意见,合力让小区各方面变得更好,但没想到换物业。”

  也有业主认为:“换物业也可以,但新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应该让业主了解。”

  也有业主对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的程序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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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召开三方协调会沟通解决

  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小区业委会办公室,新物业公司在这里办公。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先依然交至原物业。

  新物业经理高先生表示,物业进驻相关流程合理合法,3月底,公司在陕西招采网上看到颐馨花园小区招标公告后,现场报名,4月10日开标,4月14日收到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4月23日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根据相关流程,原物业将资料、系统等移交到业委会后,再由业委会移交新物业。“关于服务计划,我们在小区公开张贴过。”

  对于此事,业委会主任杨女士表示,业委会的成立是在街道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的,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成立。业主认为,原物业在小区消防通道设置、电动车停放管理等多方面都存在问题,业委会提出意见后,原物业未整改到位,因此业委会引进新物业管理小区。3月17日,业委会已向原物业发送告知函。

  杨女士表示,这两天,业委会、原物业将在未央宫街道办的见证和协调下,召开三方协调会,将充分沟通,争取尽快解决。

  华商报记者 任婷/文 强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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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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