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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区第三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榆林新闻 二三里资讯 2023-07-14 07:45:45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户籍登记为主、房屋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生计划:2023年秋季,根据高新区教体局招生计划安排,我校一年级计划招收7个教学班,每班54人,共计378人。

  招生范围:兴达路以东,明珠大道以西,沙河桥以南,榆溪大道以北。“一片双校”:尚郡小区可选择为高新一小或高新三小,壹号院可选择高新三小或高新八小。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且符合下列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按照招生原则,分为以下五种类:

  第一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

  第二类: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高新区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且在高新区实际居住或工作;

  第三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

  第四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不属于该类别)且实际居住,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无房屋产权;

  第五类: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既无居民家庭常住户口,又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的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实际居住,并具有居住证。同时,经审核确认为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它户口的适龄儿童,属于该类别。

  招生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

  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16日

  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1:30(审核曼哈顿小区)下午2:30-5:30(审核片区内其它小区)

  7月15日,审核第一类和第二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

  (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一类的适龄儿童,为简化工作流程,方便适龄儿童家长提交入学资料,根据榆林市教育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要求,其法定监护人可选择线上或线下任一方式提交资料。

  线上需严格按要求填报户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房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或房产证号、房屋坐落地址、选房码)等,并在线提交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扫描件。届时,学校将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审核入学资料,如存在质疑,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线下再次提交相关材料。(流程见:附件一二维码)

  线下提交资料需携带《榆林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二)、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二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相应片区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7月16日,审核第三类和第四类适龄儿童入学资格。

  (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三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四类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所在的招生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18日

  审核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申请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家庭住址相应片区学校参加资格审核。如果其法定监护人是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职工工资花名表;如果法定监护人是高新三小招生片区内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

  上述五类适龄儿童参加资格审查时,监护人还需按招生条件要求提供下述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

  2.无法认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时,需提供司法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认定材料;

  3.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正在抵押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购房时银行付款流水账原件、银行出具的房产抵押证明等材料参加资审。

  (二)信息核对

  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3日

  审核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其基本信息于7月24日至25日两天内录入榆林高新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届时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应服务学校的入学资格。

  (三)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7月26日—2022年7月31日

  凡被录入榆林高新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中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必须登陆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点击高新区幼升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7月26日0时开启,7月31日24时关闭。未按时报名者,不予补报。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2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类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四类的适龄儿童,如同一类别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类别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本类别及以后类别适龄儿童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下同)。

  第二阶段: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4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第五类的适龄儿童。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25日上午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第三阶段:凡符合高新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在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教育文体局将于8月25日下午,根据榆林中心城区教育发展一体化规划,将适龄儿童调剂到高新区或距离高新区较近的榆阳区、科创新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五)入学报名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录取通知书,并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7日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相关说明

  (一)符合高新三小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口(以公安机关办理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为准)、房屋产权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以上均以证件为准,需在2023年7月15日前(含7月15日)办理完毕。榆阳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不需要提供居住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高新三小片区内务工人员的还需提供至少三个月以上的务工劳动合同。

  (二)按照市教育局要求,今年榆林各县(市、区)小学新生入学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开启,统一关闭,每个适龄儿童凭身份证号码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坚决杜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区)重复报名现象,请广大家长朋友务必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慎重选择就读学校。

  (三)户籍有关说明

  1.居民家庭常住户口:是指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担任户主的户籍。

  2.集体户口:是指机关、团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成员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户籍。

  3.空挂户、独户及其它户口: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是使用他人房产落户;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户籍。

  (四)房产有关说明:未交付使用的小区不作为片区内房产认定依据。

  咨询电话

  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入学信息。

  区教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

  咨询电话:2399708

  高新三小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

  咨询电话:7155600  13488487680



来源:二三里资讯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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