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长沙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报: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据初步调查,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事发后,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目前,我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记者获得一段视频显示:受伤女孩已经清醒,能向医生说出自己的名字。
编辑:黎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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