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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晚期旅客乘机遭拒 航司拒绝承运有没有道理?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3-09-14 06:55:00

  事件起由

  癌症旅客乘机遭拒

  航空公司规定被指“冷血”

  日前,网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名癌症老人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办理值机时,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回应,癌症晚期患者不予承运,建议旅客退票。

  网传视频显示,9月12日上午,成都天府国际机场EU2205次航班登机口处,有旅客和航班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其中一名身着白色短袖的男子提出,“我承诺书签了,医院证明也写了,我还带了护理工,你不让我走。”

  此事是因男子随行的老人身患癌症被拒绝乘机,该男子认为,自己在乘机之前咨询过,没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外伤伤口的旅客可以乘坐飞机,但现在却又因为老人身患癌症被拒绝乘机。男子和同行另外一名老太表示了不满和愤慨。

  12日下午,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对外表示,该名旅客是癌症晚期患者,公司有明确规定,针对此类患者不予承运,防止旅客在飞行途中身体不适。并表示:该规定在官网运输总条件里有公示。如果是早期或者中期的癌症患者,没有绝对限制旅客乘机。

  对于这一规定,有部分网友认为“冷血”,旅客已经患病,航空公司此举未免有些不近人情;还有网友说,既然按照当事男子所说自己签署了免责协议,“比如癌症患者必须要乘坐飞机,承诺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拒乘的规定不太能理解。”也有网友认为,航空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顾客有权选择商家,商家也有权选择顾客,既然有规定,就应该遵守。

  业内发声

  拒绝“特殊”旅客乘机是考虑旅客和航司安全风险

  此事发生后,一位资深航空业内人士表示,事情本身并不复杂,是一种正常的市场选择和安全风险考虑问题。

  “一方面,航空公司会考虑到病残旅客的身体状况,背后可能存在一些人身、财产纠纷和赔偿争议;另一方面,航空公司实际上有权拒绝一些‘特殊’旅客乘机。”这位业内人士说,目前大多数航空公司都强调,部分残疾人、临产期孕妇、新生婴儿、患有某些疾病或在乘机前做过手术的人群,其身体状况可能不适宜乘机。以70岁以上老年人乘机规定为例,需要提供航班起飞180天内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书,且需要去正规医疗机构检查心电图、血压、呼吸道、心率,证明需要医生签字、医院盖章,经航空公司审核后才允许出票,而这些旅客在购票时,需要查看航空公司的特殊旅客运输标准,提前向航空公司说明身体情况。

  该人士表示,飞机毕竟不同于其他交通工具,在高空环境下,存在很多未知风险。由于空中飞行很有可能诱发老年人的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同的航空公司,则会针对老年人乘机做出不同的规定,很多患病旅客在乘机前,也会被要求签署相关的承诺书和患病旅客服务须知。

  律师说法

  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

  旅客应提前知晓规定,做出安排

  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表示,《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中规定承运人(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应包括旅客乘机相关规定,包括婴儿、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重病患者等特殊旅客的承运标准。因此,可否拒载癌症晚期的患者要看航空公司的制度并公布运输总条件。大多数航空公司都将患病旅客等列入限制运输对象或拒绝运输对象。航空公司拒绝癌症晚期患者坐飞机更多是出于病人安全考虑,病人身体健康状况可能不适宜航空旅行,不涉及消费歧视的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已购票按自愿退票处理。旅客应知晓这个规定,并且提前把真实的自身健康状况告诉航空公司,让航空公司提前做出安排。

  如果航空公司客服在答复乘客时称没有心脏病、没有呼吸道疾病、没有外伤伤口都可以上机,乘客因航空公司错误答复导致重大误解,因此机票可作退票处理,其他因购票而产生的损失属于因航空公司原因导致的额外损失,可以主张赔偿。

  民航监管机构应完善拒载标准和程序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认为,此次航空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癌症晚期乘客作出拒载决定,从法律层面来看,航空公司的依据就是和乘客签订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总条件》是经过民航局备案的文档,是作为乘客和航空公司之间运输合同的一部分产生法律效果,作为限缩旅客权益的格式条款,航空公司是否就此对旅客进行了充分提示,是航空公司是否承担旅客损失赔偿责任的考量。”

  胡磊说,对自身患有严重疾病的乘客不予承运,在国外是有案例的,但相应的规则并不是以乘客有无患病史为判断标准,“航空公司拒载患有严重疾病的旅客,对乘客本人或者同机旅客都是必要的,航空器运行中因为受气压、飞行器运行等影响,部分乘客的特应性疾病会有变化,从旅客安全性和运行经济角度来说,部分不宜乘机的旅客被航空拒载也情有可原,简单的例子就是如果身体羸弱的病人在空中突发状况,后续处置无论对乘客本人还是航空公司都会有严重影响。”

  他同时呼吁,民航监管机构应对航空公司以医疗原因拒载乘客作出进一步的程序规范,建立健全航空公司拒载乘客的标准制度,让普通乘客知晓哪些人、什么情况下不能坐飞机,不仅让乘客可以明明白白地出门,也让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时有据可查、有理可依。

  并非孤例

  “旅客运输限制”条款各有不同

  事实上,航空公司对此类情况的拒载并非个案。一些航空公司出于飞行安全和环保考虑,对一些疾病患者存在限制。

  中国国航官网上,旅客运输总条件目录“第五条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条款中,对罹患疾病旅客无详细说明,“限制运输”中有涉及婴儿、儿童、残疾人及行动不便旅客、孕产妇、伤病及术后旅客说明。

  南航官网上,“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条款中,有多项细则和成都航空一致,“癌症晚期患者”也在列。

  东航官网上,“限制运输”对患病旅客有相关说明:婴儿、无成人陪伴儿童、患病旅客、残疾人旅客、孕妇或犯人(含犯罪嫌疑人)等特殊旅客,即使已经持有客票,也只有在符合东航及其有关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东航及其有关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以承运。

  厦门航空“拒绝运输”目录条款细则里,有对心血管疾病、脑部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眼科疾病、骨科疾病、近期有手术病史(包括微创手术)、其他包括孕妇、婴儿(涉及具体细则)人群限制,没有明确列出“癌症患者”。

  深圳航空“拒绝运输”目录条款细则里,限制9类患有疾病旅客,除为了挽救生命,经深航同意并作出特殊安排外,不提供航空运输服务;没有明确列出“癌症患者”。

  多知道些

  癌症晚期病人能不能坐飞机?

  成都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EU05版)》的6.1.3中提到,拒绝运输和限制运输中“癌症晚期患者”属于“经成都航同意进行特别安排外,不予承运”的旅客。这样的旅客还包括:近期遭受过严重外伤或因重大疾病而进行过外科手术,伤口未完全愈合者;上机后需要输液或机上医用氧气服务等11种情形。也就是说,对于成都航空来说,“癌症晚期患者”并不是一刀切“不予承运”,而是要经航司同意,进行特别安排。

  某医院神经外科的医生表示,癌症病人如果体质比较好,是可以坐飞机的,但如果癌症病人已经到达中晚期的情况,出现恶病质的现象,比如贫血消瘦,一般是不建议坐飞机的,因为这个阶段的癌症病人体质比较差,大多都有颅内压增高的现象,坐飞机有可能会引起不舒服的症状,比如呼吸困难、头痛头晕的情况。

  乘客的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乘客去医院开了证明,写了承诺书,如果乘客在飞机上发生意外,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506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即便乘客签署免责承诺书很难免除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 综合封面新闻、宁波晚报等

  多提个醒

  哪些人不建议坐飞机?

  ●心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心肌梗塞患病后一个月以内的病人,脑血管意外病后两周内和恶性高血压患者。

  ●重感冒,以及耳鼻道疾病患者:由于飞机在高空上飞行,大气压很大,对耳鼻道疾病患者也会产生很大影响。

  ●临产孕妇、有习惯性流产史以及怀孕12周前的孕妇:不宜乘坐飞机,因为高空中电离辐射或气压改变有可能会导致孕妇的早产甚至流产;飞机上医疗设备不足,如果孕妇在飞机上发生意外的分娩,可能会非常危险。

  ●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手术后10天以上才可以乘坐飞机。因为高空中气体膨胀,胃肠道内的气体膨胀可能引起胃肠破裂。

  ●刚做手术的癌症病人:这主要原因是,未愈合和疤痕伤口很容易在低压环境下崩裂。

  ●严重高血压:对于高压超过180毫米汞柱或低压超过130毫米汞柱的患者,乘坐飞机可能会引起身体不适,同时,机舱内的低氧环境患者造成心脏负荷的增加。

  ●严重贫血:可能会因为客舱环境,引起头晕、气短等不适症状。资料显示,美国航空航天医学会《航空旅行中的禁忌症》规定,对血色素低于6克/分升的患者,如果没有严密医学监护的,通常是禁止飞行的。

  ●慢阻肺病人:这类疾病对气流和机舱内较为敏感,飞机起飞后可能会出现呼吸困难。乘机前,需要进行过专业医生进行低氧耐受程度评估。 综合

  浅说两句

  一位癌症晚期患者乘坐飞机被拒绝引人同情。有人吐槽航空公司冷漠没人性,有人不理解癌症又不是传染病为什么不让上飞机,也有人觉得航空公司的规定和做法是对患者本人和机上其他乘客的安全负责……看着观点对立的双方,仔细琢磨似乎都有些道理。

  情理冲突如何求解?可能需要航空公司、机场、旅客、司法机构共同努力——航空公司规定制定的更科学一些,机场人员解释的态度更温暖一些;旅客主动多了解一些,对自身安全三思慎行一些;司法人员处理纠纷时积极明确一些,不和稀泥,让法律成为强力客观的依靠。 刘艳峰/文

  网友热议

  @梅_子_溪:为啥不能允许签了免责条款就可以乘机呢?

  @IchbineineKa-tze:如果航司有明确规定那就提前告知,别让人家走流程啊,乘客承诺书也签了,体检也做了,最后在登机口告诉人家不能登机,这不耍人玩儿呢吗?

  @rainbow-紫:万一病人是要去外地求医,难道还不让坐飞机?这是让别人原地等死?无语。

  @人间至味是清欢ys:一点人性化也没有。

  @小凡人儿927:那怎么知道是癌症晚期的呢?

  @虎爷就是虎子:癌症病人又不是传染病人,为什么不让乘飞机?有这规定吗?

  @-张三十贰-:飞机和别的交通工具不一样,气压变化真的会给身体带来不适,对身体极差的人来说就不是合适的交通工具。

  @愉快的蟀哥:如果飞机遇上气流颠簸把老人家有个好歹怎么办?不要告诉我有承诺书,那玩意要是管用世界都大同了。

  @上杉达也3745:火车、汽车遇突发情况能很快地就近找到医院停,飞机找备降或者返航太费时间了,而且机场离市区一般不近,就急救来说真心来不及。

  @不脱袜的人:这种规定不仅是对病人本身的保护,也是在保障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是安全飞行的基本保证。

  @不怕炸o牛肉面:假设2小时的航程,起飞30分钟以后,患者突发不适需要返航,那么返航造成的费用和损失,谁来承担?

  @跑步的胖:每一个你认为离谱的规定背后都有些更离谱的人或事。

  @伊拉的学妹:哦,头一次听说。又能理解又不能接受的样子。

  锐评

  规则与情理都该建立在安全之上

  癌症晚期旅客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办理值机时被拒绝登机,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争议。

  如果事先与航空公司有过联系,还签了承诺书,到了登机口又不让走,确实会让人感到不解。具体情形不得而知,也许是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规定理解不一,在登机环节造成了困扰。

  那么,成都航空有没有权利拒绝晚期癌症病人登机?根据2021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运输总条件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有:“旅客乘机相关规定,包括婴儿、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重病患者等特殊旅客的承运标准”。也就是说,航空公司可以就此制定承运标准。

  由于体质情况因人而异,一些特殊人群能否乘坐飞机,也难以一概而论,就癌症晚期病人来说,有的可能并不影响乘坐飞机,如果坚持要乘坐飞机,能否网开一面?规则与人情面前如何兼顾?这个问题也许没有固定答案,无论如何,规则与情理都该建立在安全之上,确保乘客健康与飞行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癌症晚期病人坐飞机被拒,引发争议也不是坏事,至少在讨论中也可以明晰一些乘坐飞机的常识。对航空公司来说,如何更好地提供服务是个课题。对乘客来说,如今可供选择的交通方式较多,根据自身状况乘坐最合适的交通工具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据极目新闻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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