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主题为“集聚资源要素、探索模式路径、多种形式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实现分红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31.07%
据介绍,近年来,陕西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位置,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先导,接续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消薄培强”行动,强基础、促盘活、创模式,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快速起步,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25.34亿元,较上年增长5.96%;总收益58.54亿元,较上年增长4.1%。实现分红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到5489个,占村级组织数31.07%,分红总额达到12.01亿元。当年无集体经营收益的“空壳村”实现清零,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占比下降到25.5%,5至10万元村增长到29.7%;10至50万元村增长到37.0%;50万元以上村增长到7.8%。全省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空壳村”清零、薄弱村缩减、一般村壮大、集体强村凸显的良好发展局面,集体经济发展由艰难起步步入较快发展阶段。
其中,不断探索土地盘活模式,榆林市榆阳区等地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改良土壤,节余资源,通过自营、租赁、入股、托管等实现规模经营。二是物业经营模式。城中城郊村发展“瓦片经济”,陕南脱贫地区发展“社区工厂”、农业地区投资养殖场、设施农业等,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实现固定资产增值。
将优化经营方式 激活用人机制
接下来,陕西将持续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优化经营方式,围绕丰富完善双层经营体系,以联农带农共同发展为导向,处理好集体、企业和农户利益关系,引导集体经济深度融入县域经济产业体系。推广“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发展模式,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围绕主导产业积累可增值固定资产,带领农民群众与工商企业平等合作,共同发展。明确“国企合力团”帮扶责任,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建立强村带弱村机制,支持基础相近、产业相关、效益明显、模式成熟的集体经济强村输出产业、输出模式,连带发展。
将激活人才要素,加快建立集体经济奖励激励机制,实行村干部绩效报酬与集体经济发展效益挂钩,鼓励采取财政奖励等方式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激励,允许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规范程序提取一定经营收益奖励村干部。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自主创业农民等各类人员到农村干事创业,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将推动土地连片规模经营
此外,将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通过土地流转和托管服务采用“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的方式,发展“一户一田”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培育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创新金融服务措施,打造乡村振兴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资产监管方面,继续实施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强化集体资产财务监管信息化和第三方集体财务管理两项基础服务,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水平;建立一套制度体系,规范集体资产财务处置管理程序和要求,让集体经济运行有章可循;压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健全集体资产监管体系,落实人员、保障经费,落实村财镇管、财务审计、资产监管等具体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华商报记者 任婷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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