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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了29个 燃油车“鸠占鹊巢”怎么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3-10-20 07:00:20 编辑:唐港 作者: 版权声明

  近日,有汉中读者反映,政府在汉中市区的清水湾小区西侧设立电动汽车充电桩是好事,但由于周边商铺的车辆长期占用充电汽车车位,以至于很多想充电的车主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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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个充电车位29个被占

  新能源车主直呼充电难

  10月18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汉中市汉台区清水湾小区西侧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区域。这一区域共有30个充电车位,仅有一辆新能源汽车停在充电车位上,剩下29个充电车位均停放的是燃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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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现场发现,有两辆新能源汽车车主将车从道沿开到充电桩背后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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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车主张先生说:“出来充电,尤其是高峰期或者周末的时候,看到充电车位被占,真的让人恼火。跑几个有充电桩的停车场都不一定能找到空着的充电桩,打电话让人家挪车,要么打不通,要么对方根本不理你,经常要等很长时间。如果自己装个充电桩,就得买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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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市民表示,充电车位停满了非新能源汽车,对于需要充电的新能源车主来说,会带来极大不便,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这一难题。

  市民李先生说:“汉中市区新增的充电车位,是在原有车位的基础上设置的充电车位,实际上并没有增加车位,所以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无硬性规定油车不能在充电车位停

  社区和办事处正协调处理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来到汉台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了解情况。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地方是经过规划审批的配套设施,谁投资谁负责管理。对于燃油车不能停在充电车位上,应该没有硬性规定。可以做一些管理上的协调,尽量满足和缓解停车难的矛盾,同时通过调度,有电车需要充电时协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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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台区北关街道汤房社区负责人表示,该区域的停车场确实属于社区管理,但目前没有收费,要去管理得有收费资质才行,社区派人24小时把车看起来也不现实,现在社区和办事处都在协调处理。

  其他停车场也存在占位现象

  汉台区曾要求做好充电车位管理

  记者走访发现,在汉台区其他设有充电车位的停车场,也存在充电车位被占的现象。

  19日,在汉中天汉文化长街文投影城附近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所在区域,有部分充电车位被占。

  在南郑区大河坎一酒店外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停车场内,存在个别充电车位被占的现象。工作人员称只要酒店有宴席,会出现充电车位被占的现象,平常占位现象很少。

  在汉中市区一商业综合体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区域内,记者看到也有未充电车辆占位的情况。

  在汉台区西新街立体停车场三层,入口处单独安装了电子道闸,只有新能源汽车才能进入充电停放,三楼多个地方张贴了“本层禁止燃油车停放违停锁车”的提示牌,新能源车充电免2小时停车费,超时则会收取超时占用费。

  2021年5月,汉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汉台区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方案》指出,要做好新能源停车位的管理工作,将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管理纳入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督促运营企业在新能源停车位张贴醒目标识,运用价格、科技手段限制传统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车位。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措施,对传统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位的按照停靠时长进行差别化定价,通过价格杠杆调剂公共资源。责任单位为汉台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方案》同时要求停车场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在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使用后,应当优先满足电动汽车对充电桩车位的使用需求。

  部分省市已出台相关规定

  相应措施亟待落地汉中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充电车位被占这一现象在其他省市也有发生。而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上,部分省、市已经陆续出台相关规定,比如《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2021年7月1日,北京市《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正式实施,首次提出“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

  《武汉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停车位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在市区严管路段罚款200元,非严管路段罚款100元。

  就清水湾小区西侧的充电车位和汉台区其他部分有充电车位的停车场来看,虽然汉台区发布的《汉台区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中提到要做好新能源停车位的管理工作,但目前并没有看到相关部门对传统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位的现象进行管理和采取措施。

  对此,有专家指出,汉中相关部门就解决传统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位问题,应该尽快进行立法、立规或者颁布相关条例,或者采取相应的调剂措施。 华商报记者 韩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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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完电不及时开走要收超时占位费

  据华商报此前报道,新能源车充完电,车主付费时发现,总共136元的费用中,充电费36元,占位费100元。近日,商洛一位新能源车车主向华商报反映称,车在小鹏超级充电站充电后,占位费比充电费贵好几倍。

  9月11日上午11时许,杨先生发现车电不多了,便将车开到了离家不远的商洛国际会议中心地下停车场的小鹏超级充电站充电。下午3点半去取车,支付充电费后,付款账单的充电收费明细显示,此次充电的充电费21.91元,服务费15.03元,占位费100元,优惠2元后,实付款134.94元。“充电费用只有20多元,占位费高达100元,一分钟1元,从没停过这么贵的车。”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通过扫充电桩上的“快电”小程序二维码,然后在里面选择站点进行充电的。“当时打开小程序后一堆小广告,跳过之后也没细看,就开始给车充电了,谁知道下面还有一小行字写着收超时占位费。”

  记者致电小鹏汽车客服,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为车主预留了30分钟时间,以防车主在完成充电后不能及时拔枪。通常情况下,每个站点都有收费公示信息,但也要看站点的实际情况。同时该客服人员表示,充电站超时占位收费是市场调节价。

  据杨先生介绍,他将问题反映给小鹏充电站客服后,被明确告知充电所产生的超时占位费不能退还。

  “桩杆联动”

  解决新能源车充电难

  近日,上海松江区荣乐小区的路面停车场上,多了17套“桩杆联动”设备,它由一个控制器和一个占位杆组成,位于每个车位的后端,将汽车充电和泊位控制两大核心功能合二为一。

  “车主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预约空闲充电车位,预约车位为用户保留30分钟。车主在使用‘桩杆联动’驶入充电车位后30分钟内不充电,微信小程序将提醒用户及时驶出,否则开始计收充电车位占位费。”上海铁塔松江区分公司客户经理介绍说,“这个设计主要是为了减少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充电车位的情况。”

  该小区共计住户3000多户,车位需求量大,常有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充电车位。上海铁塔松江区分公司创新推出“桩杆联动”项目,除提供线上预约车位、新能源车充电服务,安装产品的区域还配有监控摄像头,有效地解决物业对车辆“随意停”的管理痛点。

  “预约错时充电是好事,但夜间充满电以后的占位费怎么办?”对于居民提出的问题,上海铁塔松江区分公司回应:“通过后台实时画面监控和数据分析,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自主调整占位费设定,充分利用智能型‘综合管理桩’的特性,让充电更安心有序。” 据解放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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