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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将公示 可查询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白仲夏 2023-10-24 18:36:42

10月24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

《办法》中指出,监理企业信用信息由基础信息、监理合同额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监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按照性质、危害程度分为轻微不良信用信息、一般不良信用信息、严重不良信用信息。

监理企业被列入下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列为严重不良信用信息:(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三)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四)消防安全领域黑名单;(五)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六)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黑名单;(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的其他相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监理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遵循“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行申报、自动获取、自主录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用评价采取承诺制,即监理企业的基础信息和良好信用信息由企业在“信用平台”自行申报,企业需对申报信息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监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集录入“信用平台”。

信用评价是对归集采集的四类信用信息,通过制定计分规则、确定评分标准,得出信用评价得分,形成相对分值排名,信用评价结果最终推行跨行联动和互认共享。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A+、A、B、C四个等级,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类,得分在70(含)至85分的为A类,得分在60(含)至70分的为B类,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C类。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在“信用平台”公示,动态更新,供社会公众查询。评价结果作为历史数据保存在监理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中。

《办法》中提到,监理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未产生社会严重负面影响,未对建筑市场造成重大损失,且已完成整改的,监理企业可以申请信用修复。监理企业涉及轻微不良信用信息的,可在1个月后提交修复申请;涉及一般不良信用信息的,可在3个月后提交修复申请;涉及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可在6个月后提交修复申请;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改正违法失信行为后1年内再未发生失信行为的,可提交修复申请,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予以信用修复。

该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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