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将安全生产监管向基层延伸,明确授予了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权力。
《条例》立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各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惩戒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12月7日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建文、二级巡视员何备战、政策法规处处长党志慧、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处长惠建和出席,解读《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李建文介绍,今年9月27日,《条例》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共68条,在2020版《条例》的基础上删除12条,新增21条,修改46条。
新修订的《条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二是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的赔偿义务,对原《条例》的处罚事项上调了罚款金额;三是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在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层面,明确授予了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权力,并规定可结合实际赋予乡镇(街道办)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力;四是强化落实监管职责,增加“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
此外,《条例》还立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各部门协作配合、联合惩戒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协作配合方面,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对于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互相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在联合惩戒方面,明确四类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应当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具体的惩戒方式主要包含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等,目的是通过齐抓共管,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条例》赋予有关乡镇(街道办)相应行政执法权力
并设定限定条件避免“一刀切”
本次《条例》将安全生产监管向基层延伸,党志慧介绍,具体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规范,从而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一是规范了乡镇(街道办)和相关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权力。《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可以采取检查调阅资料、责令立即排除、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等措施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将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围。
二是规范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报告和协助查处义务。明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三是赋予有关乡镇(街道办)相应行政执法权力。《条例》规定,可以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但同时设定了限定条件,就是必须满足“基层管理迫切需要、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能够有效承接”这几方面,这就要求各县级政府要严格审核乡镇(街道)的承接能力,采取“一镇(街)一清单”进行行政处罚权的下放,避免一刀切情况发生。对赋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的乡镇、街道办,各县级政府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相应行政执法人员,保障必要的执法装备和工作经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陕西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已完成整改重大事故隐患7335项
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惠建和介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修订的条例对隐患排查治理作出多项规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从今年5月份开始,陕西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结合省情实际,将排查整治范围由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的9个行业领域扩展到16个,将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7个行业领域纳入其中,一体推进企业、部门、地方党委政府3个层面20项工作任务落实,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16+20”实施方案。
全面起底真查彻改,采取定期调度、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推动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精准帮扶。截至11月30日,累计帮扶指导重点企业5.8万余家(次),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7616项,完成整改7335项,整改率96.31%。
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组建10个执法督查分队、107个执法督查小分队,联合不同行业领域专家,以异地交叉的方式,在全省开展6轮执法督查,消除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惩戒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此外,还制定了《陕西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一隐患一档案”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审查、建档立案并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下一步,陕西应急将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华商报记者 田睿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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