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在“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兜住兜好兜准民生底线”媒体通气会上介绍了陕西近年来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近年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以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有效衔接,不断增强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政策,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100%,且不设封顶线;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今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确定我省医疗救助定额资助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陕医保发〔2023〕17号),将全省医疗救助对象定额资助标准提高至当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50%以上,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负担。
发挥托底保障功能,聚力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贯彻落实《陕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要求,会同省民政、财政、卫健等8部门印发落实措施,指导各市(区)制定本地细化方案,全面推开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年度救助限额由原来不低于2万元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对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通过依申请的方式享受医疗救助。同步实行医疗费用追溯机制,对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将申请之日前自然年度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不断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全省累计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1120余万人次,直接救助(门诊和住院)超620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近70亿元。
建立健全“省市县镇村”五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以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为枢纽,村(社区)医保服务室为节点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15分钟医保经办服务圈”基本建成。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夯实市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
下一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将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聚焦低收入人群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坚决守牢制度底线,确保医保各项惠民举措落地落细。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比例
上一篇:陕西:今年前三季度累计发放各类补贴12.74亿元 下一篇:三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受害人可向西安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