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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跨省为粉丝取藏毒快递被判无期” 二审:是否主观明知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4-01-06 06:59:26

  1月4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事人家属和辩护律师处证实,发回重审的四川乐山网红男主播穆某涉毒案在西安开庭。

  4日下午,穆某的辩护律师称,庭审从上午10时开始至14时40分许结束,控辩双方围绕穆某是否明知存放于干洗店的行李箱中有毒品展开激烈争辩,该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脉络

  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

  2019年8月6日,21岁的穆某在陕西咸阳被西安警方抓获。8月7日,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刑拘。

  2020年8月,西安市检察院向西安中院提起公诉。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并处罚金10万元。

  2022年1月,陕西省高院以“原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2023年5月,西安中院维持原判后,穆某再次上诉。

  陕西省高院出庭通知书显示,法院受理的上诉人穆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定于1月4日上午10时,在西安市鄠邑区法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次为发回重审的二审。

  昔日网红

  读高三时做直播每天可以挣好几百元

  穆某的父亲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儿子是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人,21岁生日前被抓。“他是1998年8月8日出生,2019年8月6号日的西安,8月8日生日那天,进的西安鄠邑区看守所。”

  案发前,穆某是沐川县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主播,其负责运营的短视频平台账号有15.5万粉丝。穆某的同学作证称,他们曾是当地一所职高的学生,穆某在读高三时搞直播,当时就已经每天可以挣好几百元了。

  相关判决书显示,据穆某供述,2016年左右,他认识了粉丝杨某,时不时给他捧场,最多一次为他刷了近千元礼物,双方加了微信和QQ。

  跨省取物

  自称受粉丝指使取行李箱被警方抓获

  2019年8月5日,穆某接到杨某的微信电话,让他帮忙去西安取一下朋友放的东西,那边会有人从他手里拿走,事成之后报销路费并给他2万元酬谢。

  次日一早,穆某从成都飞抵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在咸阳市人民医院附近找酒店住下。杨某让他去一家干洗店,取一名男子8月5日寄放的行李箱,等他带着行李箱走出干洗店,随即被布控的民警抓获。警方从行李箱中查获5罐疑似毒品,净重3255.17克。经鉴定,5罐中均检出海洛因。

  警方提取的聊天记录显示,整个过程中,穆某曾向杨某汇报路途情况、发送登机牌照片,他到洗衣店后,杨某曾询有没有打开行李箱、重不重;对方分别向他转账2000元、1000元和500元。

  举报有奖

  有人选择报警,网红早已被警方盯上

  相关判决书显示,谷某某的证言称,2019年8月1日,他到重庆找前女友复合。第二天晚上,他喝多了,和前女友吵架,其把手机摔了,他就想挣点钱给前女友买新手机。

  2018年,他在缅甸时听别人说举报制毒贩毒和帮别人带毒品有奖励。于是他用手机搜索,发现一条“带货”帖。经和对方QQ联系,对方说去西安取快递,事成后给他1万元。

  谷某某比穆某更早到达西安,但他选择报警,并配合警方,等待接货人现身。受“上线”指使,2019年8月4日,谷某某入住宾馆。8月5日上午,又按要求将快递(即穆某之后取到的行李箱)和几件衣服放到咸阳人民医院附近一家干洗店,并将洗衣服的小票拍照发给“上线”。

  法院一审

  认定被告人“非法持有毒品罪”

  西安中院刑事判决书显示,对被告人穆某及其辩护人提出因为有账号纠纷,穆某被诱骗取快递,且对快递包裹中藏有毒品并不明知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院综合评判如下:

  经查,警方调取的该短视频平台账户信息、打赏情况、账户交易情况显示,无法确认穆某账号是否转手交与他人的情况。杨某2020年7月供述,其通过直播认识穆某,否认指使过穆某参与运毒。因此,法院认为,这只是穆某的一面之词,无相关证据印证。

  此外,根据穆某在侦查阶段及原审庭审中的供述,穆某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和侦办经过、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认定穆某受“上线”指使,领取藏有毒品的快递,不仅在途中收取“上线”支付的远超以正常方式计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穆某的行为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穆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足以认定穆某对快递包裹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

  本案在案证据显示,穆某受上线指使,在明知所取包裹中可能藏有毒品的情况下,前往洗衣店内领取藏毒包裹,后被警方抓获,依法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对此,辩护律师一直为穆某做无罪辩护,称穆某是受与其有债务纠纷的杨某的诱骗前往咸阳,杨某承诺在帮完忙后归还2万元欠款,穆某对行李箱内的毒品并不知情。

  二审开庭

  同学到庭作证,称主播有账号纠纷

  1月4日下午,穆某的父亲父告诉记者,此次庭审本有包括穆某的同学、朋友4名证人愿意到庭作证。不过,当日只有穆某的两名同学出庭作了证,证明穆某和杨某之间确实存在快手账号的经济纠纷。另外2名证人因故未能到庭,“审判长要求辩护人后续找这两名证人采集作证视频。”

  穆父表示,他从穆某同学处了解到,穆某曾与杨某约定,以4万元的价格将自己15万粉丝的快手账号卖给杨某。杨某先付了800元,穆某将账号和密码交给杨某,但不到一周就发现账号被盗。后双方商量各承担一半责任,交易价格变成2万元。穆某曾找上述作证同学帮他申诉找回账号,如果能找回则还以4万元卖出,但一直未成功,“申诉失败后,穆某频繁给杨某打电话要钱未果,还曾和同学提起此事,商量如何要账。”

  穆父称,庭审中法官询问穆某,“之前杨某一直拒绝联系并称自己没钱,为何这次(帮杨某取快递)你相信对方有钱还你?”穆某回答说,杨某明确告诉他取的是贵重物品,他到咸阳把贵重物品拿在自己手里,如果杨某不给买账号的钱,他就不把贵重物品给杨某。

  控辩焦点

  主播是否主观明知快递里有毒品

  1月4日,穆某为粉丝取藏毒快递被判无期案在西安鄠邑区法院二审开庭。4日下午,穆某的辩护律师对记者说,当日庭审的主要焦点,依然为穆某是否主观明知快递里有毒品。

  当日,穆某的辩护律师继续为穆某做了无罪辩护。理由是穆某并非明知行李箱内系毒品,之所以答应杨某远赴陕西咸阳取东西,是因为其与杨某存在快手账号经济纠纷,“穆某虽然是主播,每个月工资奖金也只有四五千元,当欠他钱的人称去取东西就可以还钱时,他轻率地相信了。”

  穆某被警察抓获时,才从警察口中得知行李箱内是毒品,此后行李箱一直由警察管控,穆某则配合警方寻觅抓捕杨某。另外,穆某无涉毒史,警方提供的情况说明亦显示穆某毒品尿液检测均为阴性。

  该案4日未当庭宣判。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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