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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科护士拥有部分处方权 看病不用都找医生了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4-01-07 07:13:16

  在医生人力资源不足的背景下,给专科护士开放有限处方权,能最大限度地为患者提供便利的、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护理人员往专家型人才发展的路径,这对于稳定护理队伍,提高整个护理队伍的专业自豪感和价值感有重要意义。

  回应老龄化加速和慢性病多发这种社会发展趋势对护理的需求。

  无论是对于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感,还是提高医疗系统的运转效率来说,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都有着积极意义。

  国家倡导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可以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等服务,但通常上门的是护士,必须由医生行使处方权后才能操作,无形中增加了医疗服务成本。如果专科护士拥有部分处方权,就可以独立为病人提供部分医疗服务,会大大分流医生压力,也能减轻患者的奔波之苦。

  深圳专科护士拥有部分处方权

  今年1月1日,《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这意味着深圳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

  根据《办法》,专科护士开具检查申请单、外用药品等执业行为,应要求患者提供患有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在医师既有诊断的基础上,结合护理评估,再执行相应操作。同时专科护士要客观、规范、完整书写病历。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处方和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对专科护士开具的检查与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处方的审核和保存工作,并定期点评。

  办法中还规定,对存在三次以上不合理开单或超说明书用药情况的专科护士,医疗机构应当暂停授权其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三个月至六个月;暂停授权期满,专科护士需接受培训基地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疗机构才可以恢复相应授权。

  办法中明确,可被赋予处方权的护士为“专科护士”,即参加专科护士专业培训,经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

  广东深圳市民温姗(化名)患有肩周炎,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几乎每周都要到附近一家医疗机构护理门诊接受针灸、推拿治疗。每一次,先抢号,找医生开处方单,再到护理门诊排队,总是占用她很长时间,这让她苦恼不已。好消息是,这种情况正在改变。今年1月1日起,《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专家认为,在医生人力资源不足的背景下,给专科护士开放部分处方权,能最大限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也能让护士得到社会更多的尊重,增强护士的职业认同,拓展护士的职业范畴。但专科护士拥有部分处方权,既是权利也是责任,其拥有的部分处方权的范围、程度以及相应的协商监督制度、责任分担方式等亟须厘清。

  >>看病更方便

  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温姗目前在深圳一家外贸公司负责宣传策划工作,经常忙得脚不沾地。最近她患上了肩周炎,每周要到附近一家医疗机构接受理疗。

  医疗机构的号源紧张,她靠抢才能挂上医生的号。温姗发现,医生根据她的情况每次开具的处方基本一样,即针灸、推拿、磁疗等理疗项目。医生开具处方后,她还要拿着处方到护理门诊,每个理疗项目都要排队。她无奈之下每次只做一个理疗项目,但治疗效果也是大打折扣。

  让她不解的是,像她这种每次理疗项目基本一样的情况,如果不用挂号找医生,而是直接找医院护理门诊护士开具处方,应该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今年50多岁的杨艺(化名)患有糖尿病,他需要定期去医院检查。但每次去医院做检查,都要挂号找医生开检查申请单,再由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开药。在杨艺看来,像他这样定期去医院检查的情况,给他们做检查的护士水平足够了。

  他们的不解,源自我国的处方管理制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权由注册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也就是说,除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执业医师)外,其他医务人员没有处方权。

  一方面是患者呼唤就医的方便,另一方面是国家的处方管理制度。面对这种情况,拥有特区立法权的深圳尝试寻求突破。今年1月1日,《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认为,在医生人力资源不足的背景下,给专科护士开放有限处方权,能最大限度地为患者提供便利的、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在湖南省株洲市执业的护士夏文(化名)认为,对于护士群体来说,拥有处方权则能拓宽职业路径,甚至延长护士的职业生命。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教授李明子说,深圳为护士开放一定处方权限,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护理人员往专家型人才发展的路径,这对于稳定护理队伍,提高整个护理队伍的专业自豪感和价值感有重要意义。

  >>晋升有空间

  增加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空间

  稳定护理人员队伍

  深圳此举并不突兀。

  相关数据显示,预计“十四五”末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人,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20%。

  《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专题报告》显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癌症等慢性病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疾病负担,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发病率达62.3%。

  深圳市某三甲医院一位护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正是为了回应老龄化加速和慢性病多发这种社会发展趋势对护理的需求。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南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一位护士表示,在社康中心,有多个方向、不同专科的护士。“如果能够获得一定范围的处方权,不仅有利于我们更方便地开展工作,也能给患者带来便利。”

  业内人士介绍,国家目前倡导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可以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等服务,但通常上门的是护士,特别是上门为老人提供护理、换药等服务时,必须由医生行使处方权后才能操作,无形中增加了医疗服务成本。如果专科护士拥有部分处方权,就可以独立为病人提供部分医疗服务,会大大分流医生压力,也能减轻患者的奔波之苦。

  稳定护理人员队伍也是背景之一。

  据业内人士介绍,很多护士不是医院的在编人员,职业稳定性差,没有太多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空间。

  李明子介绍说,美国NP(高级执业护师)的平均年龄是49岁,高年资、高龄护士依然可以独立胜任临床工作岗位,而在国内,相应年龄段的护士除了极少数成为护理管理者外,其余多选择转岗或离职。本来正是专业经验最丰富的年龄,但护士们到了这个年龄却纷纷离开临床,没能发挥高年资带来的专业能力优势,造成护理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为了改变这种情形,深圳自2022年开始探索,同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予以修订,明确建立专科护士制度。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下列执业活动: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等;开具外用类药品。2023年9月,深圳市卫健委、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专科护士要获得处方权,要经过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还要通过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终期考核。医疗机构建立专科护士执业授权制度,只有取得专科护士证书并获得医院授权的护士,才可以在医院的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部分执业活动。

  在他看来,通过专科护士培训的护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并且取得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还有不少于1000学时的培训,违规3次暂停授权等,“从专业性来讲,专科护士的准入门槛和从业要求都是比较高的”。

  >>责权需明晰

  构建护士处方权管理体系

  确保责任与处方权相匹配

  听到《办法》实施的消息,温姗很兴奋。在她的理解中,她所就诊的医院护士如果取得专科护士证书并且获得医院的授权,就可以在处方权范围内为她开具处方,再去做理疗时就可以少排队了。

  作为一名护士,夏文期待深圳的做法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对此,王岳认为,深圳特区的立法具有可推广性,特别是对于专科护士进行相应的考核、授予有限的处方权这种模式,对其他地方来说具有借鉴意义。

  但现实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种做法并不容易,还有诸多细节需要完善。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处方权实际上代表一个诊治行为、处置行为,下一步需要经过认证的专科护士提升专业水平,确保责任与所获得的处方权相匹配。

  “护士有处方权,不仅是权利,更是责任,获得了开药权限,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王岳反复强调,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要求对专科护士的培养和考核更为完备,要提高相关专科护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还要对相应的目录定期进行调整、更新,以此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邓勇认为,护士开处方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以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为就医地点,以慢病稳定期患者等为对象,给予有限处方权并逐步放开,逐步推广至全国。

  “严格处方权限,提升护士处方质量,加强处方目录管理是重中之重。建议以医保目录制定程序为指导,参考国内专家共识和国外实践经验,建立专家咨询小组通过确定药品分类、遴选专家投票、统计形成初稿、交专家小组论证和领导小组评审等严密流程,构建完整的护士处方权管理体系。以国家统一规定处方目录为基础,兼顾各省的特殊环境与医疗需求,逐步建成分级分层的处方管理规范。”邓勇说,通常情况下,护士处方权异于医生处方权,后者侧重点在于诊断与治疗,而前者主要涉及养护与健康教育。当医护合作时,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最终诊疗决策权。在无医生参与时,专科护士仅能进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活动,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医护合作且护士具有独立处方权时,医护之间产生属于执业范围内的分歧,双方决策均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与可选择性。此时应尊重患者自主意愿,由其选择符合预期的诊疗方案。在护士不具有独立处方权时,应采取“医生本位”原则,以合作医生的决策为准,解决医护医疗行为冲突。

  “专科护士属于医务人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医疗损害发生后,医院承担替代责任并进行赔偿,事后可对有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追偿时应以上述权利冲突的情况区分为基础,判断法律责任承担。此外还应注意医疗风险转移,要求医疗单位为专科护士所在科室购买集体医疗责任险、推行与交强险相似的个人强制性医疗责任险或鼓励购买医疗责任商业保险,提前规避医疗纠纷赔偿风险。”邓勇说。

  此外,受访专家一致提出,为了跟上处方权开放的需要,专科护士培训也要提上日程,提升护士队伍的整体水平。

  “过去,护士对患者的评估能力停留在观察、测量级的水平,比如脉搏、呼吸、血氧等指标的测量。未来要提高人才培养的规格,让护士具有诊断级的能力。同时注重执业前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护士开具处方的水平。还可以借鉴国外继续教育模式,采取考试或时效考核两种方式完成继续认证。超期未延续执业认证的则不允许其从事执业护士活动。”邓勇说。 综合法治日报、人民日报等

  >>媒体锐评

  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先行先试意义何在

  深圳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实际是一种审慎的探索,从更大的现实背景来说,这种探索也可被视为在患者呼唤就医方便和国家处方管理制度之间,寻求一种平衡和突破。尤其是对于老龄社会而言,可起缓解资源矛盾、方便患者的作用,其现实意义值得期待。

  一方面,对患者来说,可以缩短就医流程,提高就医便利。如伤口感染患者在专科护理门诊换药时,需反复跑医生、护士诊室开化验单、取样本、看化验结果开药、换药等。而专科护士可开具检查和外用药,也就意味着患者能“一站式”解决伤口换药问题。再比如,一些慢性病的康复管理和开药,也可以不再需要每次去医生那里挂号,而有望直接在专科护士处解决。另一方面,对于医生来说,这也是一种减负,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满足那些更需要的患者。总体上,无论是对于改善患者的就医体验感,还是提高医疗系统的运转效率来说,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都有着积极意义。

  这背后也与社会医疗服务需求的变化有关。要知道,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医疗系统所需要承担的慢性病护理治疗的负担越来越重,如之前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我国大致1.9亿老年人有慢性病。而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的护理治疗需求是可以通过专科护士来满足的,由此赋予专科护士一定的处方权,也是间接增加了医疗资源的供给,可谓是针对性回应了老龄化加速和慢性病多发所带来的医疗服务新需求。同时,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的今天,诸如一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也同样可以由专科护士来完成。赋予这些专科护士独立的处方权,既能降低服务成本,也能提高服务效率。当然,专科护士获得处方权,也利于提高他们的职业认同度,并拓宽职业发展路径。

  不过,这项改革并不容易一蹴而就,作为一项新事物,深圳的先行先试实际是扮演着一种探路者的角色。因为要让“护士也可开处方”的利好充分兑现,还有不少的现实问题需要厘清。比如,到底什么样的专科护士可以拥有处方权,评价的标准及培训的标准是什么?再比如,如何科学界定相关权责?一个现实问题是,专科护士开具处方时,往往要参照医生的既有诊断,一旦出现风险事故,护士和医生的责任如何合理划分?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医生、护士的积极性,也还关系到患者的信任。

  而对患者来说,接受“护士开处方”,可能同样需要一个过程。甚至,还会延伸出一个新问题——同样的情况下,患者恐怕天然会更加信任医生,那么,在一些涉及专科护士可开处方的疾病诊断上,到底是给予患者选择权,还是说某些诊疗行为就一刀切划分给专科护士来负责?要回答这些问题,无疑需要在现实中不断摸索。

  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的做法能够走多远,该模式与社会的“磨合”又会有多快,目前都还有待观察。但也正因为此,深圳的先行先试就有着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社会应该乐见其成,真正探索出一套能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的可行方案。 据红星新闻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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