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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管干部姜志刚被提起公诉:调离宁夏后仍未收手

要闻 澎湃新闻 2024-01-18 13:13:18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已被提起公诉。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1月18日消息,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姜志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姜志刚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北京市政协副市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姜志刚,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江苏东海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姜志刚201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17年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至晚于2021年1月已调离宁夏。公开信息显示,姜志刚之后出任北京市政协副市级干部,2022年4月,他还曾以北京市政协领导的省份在外调研。

其后的2023年3月,姜志刚宣告落马。

“双开”通报指出,姜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原管理单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低价购房,违规帮助亲属入股私营企业;纪法意识淡漠,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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