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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自1月20日12时起 解除主城区机动车禁限行

编辑整合 华商网 2024-01-20 16:38:08

  华商网讯 宝鸡市自1月20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级响应。不再限行,恢复正常通行。

  关于解除主城区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

  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宝重污染天气办函〔2024〕4号)。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级响应。不再限行,恢复正常通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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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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