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渭南警方依法查处3起网络谣言案件,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
●乐某某、赵某某造谣诽谤案
白水县乐某某与赵某某因个人恩怨,为达到诋毁两人声誉的目的,两人互相通过网络平台主页发布侮辱性质言论、并散布谣言,同时给两人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目前,白水警方依法对乐某某、赵某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赵某蓄意编造发布谣言案
华阴市村民赵某因与他人有矛盾,便在对方及其家人的照片上标注侮辱诽谤性文字,并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发布,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华阴警方依法对赵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张某某网上造谣侮辱他人案
张某某通过某平台网络账号编发谎言侮辱诽谤任某某来博取网友关注、获取点击量,对任某某个人生活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目前,蒲城警方依法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
2月5日,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做“网暴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网络侮辱他人,不造谣诽谤,不编造、传播、散布谣言。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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