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陕西省周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启用道路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公告称,经报西安市交警支队备案,周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辖区启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道路交通违法抓拍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将设备点位公告如下:
一、抓拍点位:108国道1411KM+480M周至县太白南路(西关大转盘南口)。
二、违法抓拍时间:24小时全天候抓拍。
三、抓拍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该路段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向社会发布公告,2024年2月28日正式启用。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