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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房源,一房两租……西安住建发布典型租房骗局案例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白仲夏 2024-03-15 18:23:05

  近年来,随着房屋租赁市场日益活跃,房屋租赁纠纷呈多发态势,各种新问题不断涌现。为了防范住房租赁交易风险,3月15日,西安市住建局梳理了一些典型骗局案例,提醒市民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住房租赁中常见的骗局

  1.发布虚假房源

  某住房租赁企业称有房屋要出租,不但装修不错,而且价格也不贵。张某通过网上发布的信息看到该房屋,于是联系前去看房。不久后住房租赁企业告诉张某,刚刚说的那个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对方刚签了合同,现在只有另外一间稍微贵点的,问张某要不要租。住房租赁企业为了吸引租房者眼球,发布的房源多是价格低、条件好的,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差异。

  2.一房两租

  小李在网站浏览时,看到了一套房位于二环东段的小区,两室一厅,中等装修,家具齐全,价格也算合理。于是小李与舍友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10000元。可当他们搬来的当天下午,却发现这套房子里又搬来了一对情侣,而对方竟声称这房子是他们租的。明明是小李与舍友租的房子,怎么会又搬来了一对情侣,而对方也觉得事情很是蹊跷。当他们分别拨打房东电话时,电话已经停机了,随后四人只好向辖区派出所报警。民警赶来后,联系到了这套房子的房东,原来给小李他们四人租房的并不是真正的房东,而是个二房东。

  3.名为租赁,实为贷款

  租户和住房租赁企业签订租房合同之后,住房租赁企业自称被一家公寓收购,将租户“转”给公寓方,当租户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时,却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软件按月交租。实际上在租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寓方已使用租户信息,办理了数万元的分期贷款,租户的“按月交租”实际上是在网贷平台上按月还贷,而全款则被住房租赁企业套现。所谓“被收购”,只是住房租赁企业与公寓之间联手设置的骗局,其目的是将租户“转卖”,以期捆绑借贷平台,并以此套现。借贷平台则赚取租户“借款”产生的利息,利润被住房租赁企业和借贷平台瓜分,风险则留给了租户。不少人直到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才猛然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项未结清的网络贷款。

  4.伪装业主,转让房屋

  王先生在网上看到李某发布了一条租房信息,每个月租金2600元,押金也是2600元,王先生看了照片和地理位置感觉还不错。由于着急入住,与对方约定时间简单看了下房子感觉没有问题后,就与对方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并通过支付宝转给对方一整年租金及押金,几个月后,赵某突然找上门来,说要收回这间房子,王先生顿时摸不着头脑,询问清楚后,才明白自己被骗了。据赵某介绍,他是某住房租赁企业的业务员,王先生所租的这间房,就是他们之前租赁给一个叫李某的女子。原来,李某并非这间房子的主人,她的租金只交到了当月,由于后面的租金迟迟未缴纳,赵某才登门收回房子。而王先生知道后赶紧联系了李某,但是对方始终不接听电话,无奈之下只好选择报警。

  5.虚假描述,只为引流

  王某登录某租赁房源发布网站后,发现超低价房源,但发布者没有电话,而是留下微信号。添加微信后,各种微商广告层出不穷,发来大量促销信息,当询问房源时,对方称已租出去了,然后开始各种推销。没有电话或电话打不通、要求微信联系,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基本就可以判定是虚假的租房信息。虽然不是直接骗取钱财,但通过假房源吸引添加微信号,达到其背后的商业目的。

  租房时要注意什么

  1.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

  应当选择经营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及时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拒绝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的房屋租赁服务。

  2.警惕价格诱惑

  多了解周边同户型房屋出租价格,警惕低租金长租期优惠诱惑。

  3.注意甄别房源,并实地看房

  使用社会平台查找房源时要注意核查房源核验码,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可靠,推荐使用政府租房平台——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找房源,经过筛选之后,确定备选房屋,一定要去实地看房,了解小区及房屋实际情况。

  4.核验出租房屋证件资料

  与业主直接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业主身份,查看不动产权证姓名与业主身份证信息一致。切勿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租赁租客转租的房屋。

  与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查看租赁房屋的业主与租赁企业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或租赁合同,了解业主委托房源的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警惕“长收短付”“高收低租”。切勿与业务员个人签订租赁合同,应与租赁企业签订并加盖企业公章。

  5.警惕“租金贷”

  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留意租赁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相关条款或内容。

  二要谨慎下载第三方APP。警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个人信用申请“租金贷”。

  6.谨慎选择支付周期

  高度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尽量选择短期支付房租(如月或季度支付),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7.登录西安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签

  租赁交易时使用《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登录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签。

  签订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内容,对租金支付、押金退还、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的约定要清晰明了,额外签订的补充协议要特别留意,双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8.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

  当出租方为租赁企业时,要按规定进行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应将房租和押金转入由企业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存量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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