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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核准初中生埋尸案3嫌犯应追刑责 法律人士:年龄不再是挡箭牌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昊 2024-04-08 15:41:14

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

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为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律人士进行解读。

>>>核准追诉创纪录

从案发到最终报最高检核准追诉,仅仅历时29天

知名律师殷清利受访指出,“从该案时间节点来看,今年3月10日,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3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全部抓获;3月21日,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3名未成年人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侦查机关在案发后11天启动核准追诉的报请工作,最终报最高检核准追诉,仅仅历时29天,可见司法机关对此案的重视程度。”

殷清利表示,此前,有同行律师接受采访时预计,参考其他故意伤害案追诉的所需的时长,认为最高检对邯郸少年被害案的核准、追诉与否作出决定,或需要4个月的时间,而实际上历时不到一个月,超出了法律人士的预期。

邯郸案的核准追诉快速完成,之前的相关媒体报道已初露端倪。3月20日到21日,最高检的负责人在宁夏调研时强调,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的,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殷清利坦言:“邯郸案件的核准追诉历时之快,目前已经创纪录,这同时也向大家传递明确的信号,目前的案件侦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而且侦查是在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指导下完成。依据目前检察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上的做法,本案的起诉将很快也会完成,令人关注的一审刑事开庭将很快启动,本案有望在年内前看到法院的裁判结果。”

>>>传递出明显信号

最高检核准追诉,加大对少年恶性犯罪的打击力度

“邯郸初中生埋尸案最高检已经作出核准追诉的决定了。”法律学者、知名律师王利华受访指出,这意味着将对3名涉案未成年人追究刑责,这类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

王利华指出,近些年屡屡发生的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此案被最高检追诉,传递出明显的信号,那就是加大对少年恶性犯罪的打击力度。”

据王利华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办理核准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什么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时会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降低呢?一个重要原因是,此前发生的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小女孩后抛尸案、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案、安徽宣城13岁男童杀害堂妹抛尸案等低龄未成年人极端恶性犯罪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

>>>给公众留下印象

过度重视对涉案未成年人保护,忽视对被害人保护

王利华指出,由于案发时的《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周岁以下的低龄未成年人并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只能通过家庭教育、提升学校参与、责令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以及在必要时候由收容教养等手段予以教育矫治,但是这一系列手段并未真正落地和实现较好的衔接,致使低龄未成年人在实施严重暴力行为后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教育和矫治,从而给公众留下一种“《刑法》过度重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忽视了对社会和被害人的保护”之印象。

因此,立法者在反复权衡之后,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设了第十七条第三款,通过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回应公众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理诉求,采取扩大国家刑罚权的方式作为应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并以制度认同的方式认可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周期提前这一命题。

应当注意的是,该款从实体到程序对低龄未成年人刑事追责的范围进行了多重限定,再结合《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对包括低龄未成年人在内的追责主体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五款关于专门矫治教育等的规定,说明立法的规范保护目的除了保护社会(含被害人),还有涉案低龄未成年人自身。

>>>同类案件通用程序

公安机关启动核准追诉 检察院受理报最高检审查

“毫无意外,最高检核准追诉了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3名未成年嫌疑人。”

知名律师周兆成受访指出,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名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得到最高检核准追诉,此举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深度关注。

根据我国《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严重犯罪的案件,如故意杀人、抢劫等,当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时,基层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在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中,最高检的核准追诉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追责的慎重态度。通过核准追诉程序,最高检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周兆成表示:“从通报来看,是由公安机关启动报请核准追诉的程序,由同级检察院受理并以书面方式层报最高检审查决定——如无意外,这也会成为日后处理同类案件的通用程序。”

>>>吸取甘肃案件经验?

“期待邯郸案能更大胆一些,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我要修正此前一个观点,我说过这个案子‘死刑不可能,无期也很难’,现在看来,无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这要和上个月甘肃13岁男童杀害8岁女童的案子放在一起看。”

周兆成举例说明:“一开始,甘肃案由基层检察院向基层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可能判无期的案子一审至少要放在中院,这说明检察院此时的量刑建议大概率是十几年有期徒刑,这也符合我此前的推测。”

“而一个多月后的3月20号,突然传出消息,这个案子改由中级法院审理,同时,最高检核准追诉了这个13岁男童的刑事责任。”

“这里面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撤诉后重新公诉;二是直接提级审理。我认为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为什么呢?”

周兆成解释称,因为根据相关规定,须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案件,在核准之前,不得提起公诉。之前基层检察院的公诉决定存在程序瑕疵,本身是有问题的。当然,这是全国首例,涉及到新旧程序的衔接,程序不规范很正常。

而最高检的介入,重新公诉后,直接就放在中院审理,这就意味着这个案子被判无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周兆成表示,吸取了甘肃案子的办理经验,邯郸初中生埋尸案这个程序就规范多了。“之前我判断判无期很难,主要是因为缺乏先例,而甘肃那个案子既然已经有了突破,那我们也可以期待邯郸这个案子能更大胆一些,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办理核准追究未成年刑案若干问题规定正加紧制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复杂化、暴力化趋势,对社会治安和未成年人自身成长均造成严重影响。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权益,也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成为当务之急。

周兆成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未来立法应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工作。一方面,要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加大对严重犯罪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要注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治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据我了解,最高检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关于办理核准追究未成年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应该很快就会下发,这将为未成年人犯罪追责提供更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回应社会关切

不应将年龄当做违法犯罪的挡箭牌,而是积极打击

“检方认为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嫌犯应追刑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知名律师谭敏涛受访指出,和他此前的预测判定一致。

“该案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表明最高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手段特别残忍的犯罪行为,检察院并不是将年龄当做违法犯罪的挡箭牌,而是积极予以打击。这也给全社会一个明确信号:未成年涉嫌犯罪,一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样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谭敏涛指出,《刑法》修正案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低到12周岁后,目前,还没有公开报道有12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该案很可能会成为《刑法》修正案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后的一个特殊案件。

谭敏涛表示,对于该案件,3个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为恶劣,有预谋、有毁灭证据等,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未成年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以追究3个未成年的刑事责任。

>>>减轻不是不处罚

“要树立起面对校园霸凌,全社会‘喊打’的姿态”

谭敏涛指出,该案也引发全社会对校园霸凌的关注,严厉惩处校园霸凌者,才能预防和治理校园霸凌。

“对于校园霸凌,之前一直把年龄当做挡箭牌,对未成年的保护,偏向于保护未成年,但却忽视了对未成年受害者的关注。”

谭敏涛表示:“当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虽然法律对未成年人有减轻处罚的要求,但是,减轻处罚不是不处罚,只有对校园霸凌零容忍,校园霸凌才可能逐步减少。”

而且,针对校园霸凌,学校和社会以及家长要各担负起责任。学校是预防和治理校园霸凌的主体责任。家长是预防校园霸凌的第一道防线。社会要树立起面对校园霸凌,全社会‘喊打’的姿态,只有这样才是可行之法,校园霸凌才会慢慢减少。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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