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业主缴纳大修基金物业只给收据 住建局:完成后预交付业主可置换专用发票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群 2024-04-11 15:29:00

  4月1日,市民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周至县锦华苑开发商要求业主收房要缴纳大修基金,但只有收据没有专用发票。且物业费合同约定每平方米1.5元,交房变成每平方米1.9元,电费每度0.69元,超过民用电价格。

  4月1日,华商报向周至县人民政府发函咨询后,4月10日收到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函称,锦华苑项目于2024年3月31日向业主集中交付,开年后因部分业主家庭原因(子女上学、子女结婚等刚需业主)着急装修,向开发公司提出提前交付申请(双方签订提前交房协议书,可随时进行查阅)。但因锦华苑项目还未正式交付,项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正在对接办理中,开发公司跟业主协商后决定,预交付部分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暂由开发商代收代缴,在专户对接完后由开发商直接转入该项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承诺最晚于4月30日前对接完成。完成后预交付业主可持临时收据到开发公司对接工作人员置换对应房号的专用发票。

  针对物业费问题,锦华苑项目于2023年11月进行招投标,并与2024年1月在住建局物业办进行备案,服务等级为二级服务,收费为1.9元,并在周至县发改委、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针对电费问题,锦华苑小区供电暂时为临电,暂按照0.65元收取,2024年3月21日电力部门进入小区对供电设施进行现场勘查。认定具备移交条件,正在进行设计阶段,下一步物业公司督促开发商积极与电力部门协商,争取早日进行户表改造,让居民享受到福利政策。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逐步带动群众告别“双城记” 西安咸阳两市民政部门联合制定印发《西安市-咸阳市互联互通道路命名联审工作方案》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