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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不超2.2天

要闻 三秦都市报 2024-04-19 06:45:10

本报讯(记者 石喻涵)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就《关于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省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2天,优良天数不少于303天,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空气质量努力退出全国重污染城市行列。

《实施意见》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加强机制建设、加大政策激励、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共三十八条。公开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关中地区严禁新增煤电、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烧结砖瓦、陶瓷等行业产能;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自备燃煤机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经省政府特批项目除外)。

2024年10月底前,关中地区完成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7座430万吨焦炉淘汰,完成焦化产能优化调整。2025年3月底前退出关中地区未完成升级改造的水泥熟料、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限制类产能、工艺、装备。

2024年底关中平原地区民用散煤清零,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平原地区清洁取暖率稳定达到98%。2025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主城区基本全部实现清洁取暖。

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优先设置高排放货运车辆限行区。全省城市建成区全面完成“绿波带”建设。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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