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8日举行的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维斌做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定不移鼓励、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呈现趋优向好态势。先后出台《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为“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等政策措施,从減税降费、融资纾困等多方面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加快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减轻税费负担,激发发展活力。两年来,全省新增減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542.5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享受减免额度占比超过60%。近三年来,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长43.69%、39.30%,形成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成的优质中小企业梯次结构,全省中小企业主体创新活力不断增强。
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扶持力度。扩大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年来累计下达27.84亿元。“陕企通”一站式服务平台全省注册用户突破百万,数据归集率达89.8%,有效提高了政府服务的精准性、便捷性和可及性。实施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奖补政策,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从2.5%降至0.86%,24.87 万户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2174 亿元。开展“十行千亿万企”专项行动,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占比83.4%。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提升,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设立破产审判专项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
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给出了建议。增强财税扶持,拓展融资渠道,破解人才引留难题。实质性降低税费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地用能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为中小企业就业人员在人才档案、户籍管理、职称评定、子女入学、住房及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
以“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升行政监管效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办法。培育和规范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对企业采取限产压产措施。认真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扫除“隐性壁垒”,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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