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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 长安公安查处一起传播网络谣言案件

政企资讯 长安区委网信办 2024-06-24 10:13:14

  2024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西安市公安长安分局积极响应公安部、省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徐某某编造“农民为了产品滞销,喝农药自杀”网络谣言案

  6月4日,公安长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徐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农民为了产品滞销,喝农药自杀”相关视频,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上述网络谣言系徐某某为博人眼球,吸取流量,对相关不实视频剪辑后配发文字,在网上发表。经民警核实,该言论信息为不实信息。民警依法将徐某某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徐某某认识到自身发布不实言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按照法律规定,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依法对徐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

  网络谣言常见类别

  1.自然灾害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2.恐怖事件类网络谣言。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3.捏造犯罪类网络谣言。指捏造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等情绪,同时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正常生活秩序。4.食品安全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5.个人事件类网络谣言。指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并造成不良影响。

  长安公安提醒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切勿为了贪图流量

  编造、传播谣言信息

  对于编造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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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安区委网信办

编辑: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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