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幕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亭在会上作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以下“一法一条例”)简称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指出,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两年全部达到II类水质,流域国控断面优良占比达到95.4%,优于全国黄河流域平均水平4.4个百分点。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3年黄河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12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率达到70.15%
据介绍,今年4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上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过程中,我省湿地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进行了修订,同时修正我省地下水条例、水土保持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全力推进荒漠化综合防治,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完成“三北”工程六期规划编制。2023年以来治理沙化土地172.07万亩,完成营造林535.66万亩。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2023年黄河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1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0.15%。
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已完成渭河、泾河等18条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基本建立。2023年流域实际用水总量68.57亿立方米,低于国家考核控制用水指标。此外,2023年,我省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3.9%、154.5%,不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黄河流域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
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中提出建议:严格执行黄河保护法、渭河保护条例和相关规划,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黄河流域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在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落实林长制,统筹扩绿、兴绿、护绿;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制度,加强生态流量动态监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对历史遗留矿山、采煤沉陷区等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强化生态修复。
报告中还提出,坚持“四水四定”,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挖掘阐释黄河文化时代价值,推动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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