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医药企业交易成本、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近日陕西省医保局、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在线直接结算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分步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在线直接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能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范围为全省各级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实际采购的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均纳入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直接结算产品范围。尚未纳入直接结算范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仍由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自行结算。
要求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全省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结算监管平台,实现监管平台与采购平台、各统筹区医保经办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完成中选产品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功能开发。2024年底前,指导1-2个统筹地区先行试点开展中选产品货款直接结算工作。根据试点运行情况,逐步扩大参与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范围,到2025年底全省各统筹地区均实现直接结算工作。
根据要求,省级医保、财政部门统一确定直接结算工作实施范围、结算账户、结算流程等政策标准,并建设统一的采购平台结算模块,做到全省一盘棋,属地管理,分级结算。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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