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明)11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亭作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各级各部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汉江多次发现被称为“水中大熊猫”的桃花水母,汉江、丹江、嘉陵江出境水质连年达到Ⅱ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推进协同保护。我省镇坪县与湖北省竹溪县、重庆市巫溪县建立“三县五联”机制,强化协同保护。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康市建立“河小青”“女子志愿护河队”等志愿护河组织四百余支,招募志愿者1万余人,常年开展漂浮物打捞和清河行动。
强化资源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编制饮用水水源地名录。
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汉江、嘉陵江流域水量统一调度,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引汉济渭、安康恒河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汉中市建成天汉湿地公园,成为市民的“幸福园”。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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