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5-02-14 17:59:53 编辑:方正 版权声明
房子没租成,1000多元钱也要不回来。
郭女士今年23岁,陕北人,在西安上学。2月12日,她打算租延兴门西路上的一公寓,联系中介后去看房,后见了房东王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1800元,押1付6,她一次性支付了12600元。随后就准备往里面搬。
这时,房东王女士称需要先缴纳半年的物业费,郭女士就把1154.5元的物业费以现金形式给了王女士。
2月13日,郭女士去缴纳水电费打算购买水电的时候,被物业告知,业主打过电话,购买水电需要业主的授权,“我交不了水电费,就联系收我租金的王女士,她说房子不是她的,租不了了,她也没办法。”
当天,王女士就把12600元的租金退给了郭女士,中介也退还了中介费,但1154.5元的物业费,王女士则迟迟没有给郭女士退,“她说交给物业了,让我找物业要,问题是,我给到了她手上,只能找她要啊!”
2月14日,站在没有租成的公寓楼下面,郭女士都有些无语了,“简简单单的事情,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现场联系王女士,她说,业主不同意往出租了,她只是跑腿的,收的物业费交给物业了,郭女士可以去物业要。
在记者的追问下,王女士说,她和业主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刚刚分手,前男友不接他电话,把她拉黑了,她也很头大。记者拨打了业主的电话,对方一听是媒体,马上挂断了。
王女士的最新态度是,“再给我点时间,我想想办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刘佳鑫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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