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卫健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促进医养结合发展。
通知要求,细化合作内容,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资质和能力,按照“平等自愿、就近就便、服务衔接、共谋发展”的原则,与有需求的养老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
拓展合作深度,积极推动建立基层协议合作机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发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多层次协议合作,充分发挥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科室作用提供专业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在协议合作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服务站点,依法依规提供嵌入式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在协议合作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
完善合作保障,各市(区)要协同推进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工作,加强对合作机构的检查指导,重点关注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事项。在发展嵌入式服务和托管式协议合作时,明确相关的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协议合作安全、有序推进。
规范服务价格,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包括“互联网+护理”等),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确定。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提供经费保障的,医疗机构不得重复向患者收费。
根据该文件附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文本(参考)》,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预防接种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为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老年患者提供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服务,有条件的可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技能指导等医养结合服务及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健康服务,以及传染病防控和院内感染风险防控指导,还可以包括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的诊治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处方服务,以及医疗护理服务、中医药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为老年人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提供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服务、建立双向转诊机制、远程医疗服务。还有安宁疗护服务,为处于生命终末期的老年人提供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为临终老年人的近亲属提供情绪疏导、哀伤辅导等心理关怀服务等。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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