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娜娜)恋爱时的转账是借款还是赠与?当感情走到尽头,这笔钱该不该归还?近日,西安市临潼区的朱某和赵某因恋爱期间的8万元转账发生纠纷,最终在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骊山司法所和新丰司法所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并经法院司法确认,成功化解矛盾。
朱某与赵某曾是恋人,恋爱期间,朱某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向赵某转账,金额累计达8万元。分手后,朱某认为这些钱是借款,要求赵某归还,而赵某则坚持这是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与,拒绝归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升级。
新丰司法所得知情况后,主动联系骊山司法所共同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从法律角度分析,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属于借款,需结合金额、用途、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同时,他们也从情理角度劝解双方换位思考,赵某体谅朱某的经济困难,而朱某也珍惜曾经的感情,不应将一切简单归结于金钱。
经过耐心调解,赵某最终同意支付朱某4.5万元,双方达成一致,并在法院司法确认下履行协议,成功解决纠纷。司法所提醒,恋爱虽美好,但涉及金钱往来时应明确约定,以免感情破裂后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编辑: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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