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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每小时0.25元-0.6元 合理吗?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群 2025-04-07 15: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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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市民反映,西安市高陵区泾渭分明生态半岛玫瑰园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收服务费每小时0.25元-0.6元,不知此价格标准是否合理?

  3月23日华商报向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4月7日收到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称,经调查,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取基础电费为0.5109元/千瓦时,该费用由物业公司代收,收费标准符合我省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W-500W 0.25元/小时501W-700W0.6元/小时),该费用由陕西天天充电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经营。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4]16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该小区充电设施能够达到单独计量,按照规定,充电桩收取充电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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