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先生长期饱受高血压病症困扰,但最近在买药时却遇到了一些“烦恼”,不知该咋办?
市民反映:
需同时服用两种降压药
药店却只能买一种?
4月中旬,家住西安市昆明路的吴老先生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他是一名高血压病人,需要长期服用两种以上的高血压药才能控制症状,可现在家门口的药店规定治疗同样症状的药只能买一种,对于他们这种病人非常不便。
吴先生告诉记者,每次他需要购买两种降压药,每盒7片药,刚好能吃一个星期。“因为我腿脚不便,问了小区周边几个药店都不卖,再加上腿脚不便不能走太远,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医保的啥政策?”
医疗保障局:
店员对药物概念理解偏差
可直接购买所需药品
针对吴先生的困惑,记者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对于吴先生高血压用药的问题,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后,得知吴先生长期饱受高血压病症困扰,一直依赖多种降压药联合治疗方案来控制病情。他曾在昆明路一药店购药时,店内工作人员拒绝同时售卖替米沙坦和氨氯地平这两种降压药。
对此,医疗保障局迅速进行了核查。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24)年修订版》规定,单药治疗未达标的高血压患者应实施联合治疗方案,但应避免同类型(同作用机制)药物联用,替米沙坦与氨氯地平这两种不同作用机制降压药物可以联合使用。经与该药店负责人仔细核实,发现是药店工作人员理解出现严重偏差,将“同适应症”与同类型(同作用机制)药物”概念混淆,错误的限制合规药品销售。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当即对该药店进行业务培训,重新就相关政策进行全面、细致的解读,确保工作人员清晰掌握政策要点。目前已告知吴先生,可正常前往该药店购买所需药物。
医疗保障局表示,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用药安全及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满意度,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定点医药机构的政策培训工作,确保各类政策更新能够及时准确的传导至一线工作人员,推动医药机构服务标准实现动态,优化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合规的医保服务。
4月28日,吴先生告诉记者,买药的问题已经彻底解决,感谢华商报的关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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