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陕西省交通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了《2025年陕西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并公布各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电话以备咨询。
实施细则明确,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
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补贴10万元,对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补贴11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本细则所称城市公交车,是指在政府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运管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具体由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
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各地在优先报废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基础上,可结合资金预下达、使用和老旧城市公交车存量类型和报废更新意向需求,加快报废其他燃料类型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细则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设备更新与资源节约相结合的原则,指导申请人结合客流变化、微循环公交发展需求等,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鼓励更换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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