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14日)12时01分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调整措施开始实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当地时间5月12日,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发布,双方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这一举措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也符合两国利益和世界共同利益。关税是如何变化的,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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