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李女士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今年5月2日,她和丈夫开车前往西安市高新区兴隆街道的邓店北村拉东西,当时车辆在村内停车场停放了一小时左右,“我们是从村子的南门口进入,北门口驶出,缴费时因为急着办事,且停车费付款页面弹出广告,当时并未注意到付款金额,便通过指纹扫码付了12682.5元。”李女士说,直到这笔钱支付后,她才发现付错了钱。
“当天我就去找了村上,工作人员让我等到五一假期结束后再来处理,等到假期结束后,村上又说这笔钱已经进到了村上的财政账户,让我等到月底,看到时候能否走流程退还。”李女士说,就这样等了一个月,这笔误缴的停车费始终没有退还到账,“6月2日我再去村上找时,对方又让我去联系街道办,说让街办出具证明,才能走流程返还这笔钱。”
李女士介绍,她去年11月7日也曾开车进村子里买过东西,当时从北门进南门出,停车16分钟扣了3元的停车费,这次怎么就扣了那么多?“村上的说法是,南门和北门分别是邓店南村和北村的两个收费系统,如果从北门进就要从北门出,门口都有提示牌,从南门出系统没有识别她的车出场,所以累计了半年的费用。”李女士说,她先后联系过街道办、派出所帮助,直到6月11日上午,村上才给他回复,称可以退还1万元停车费,但是剩下的两千多元无法退还。对方还要让她写一份证明,证明扣费是她自己的错误导致的。
李女士说,确实是自己不慎操作失误,可以接受多支付一些手续费,“我们协商退1.2万元,600多元可以不要,他们说不行,我认为这非常不合理。”
街办:钱已经进入村公户
支出需村上进行“四议两公开”
6月1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隆街道办一位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对方解释称,邓店村分为北村和南村,是两个行政村,北村和南村都设置了进出的停车扫码系统,并且都设置了明显的交通路标,明确要求车辆从哪个门进从哪个门出。
“因为北村和南村是两套不同的系统,进出场记录都有才能出去。该车主是去年11月底从北门进入,但没从北门出,村上北门进出口只有车主的车辆进场记录,但没有出场记录。今年这名车主是从南门进,又从北门出,这就让北门的系统完成了一个闭环,认为车主是从去年11月底停到今年才出场的,金额也是从去年11月底计到今年5月。”街办工作人员说,车主开车出场时,系统是需要车主自己扫码进行支付。这位车主承认自己是为抄近道,从南门进北门出,扫码输入支付密码进行了支付,完全是个人主观意愿,不是系统强制执行。
“车主看到收费金额这么多后,去跟村上的人理论,村上当时也想耐心解释清楚,但当时车主以自己有要事在身为由主动和村上提出要求推后处理,就先开车走了。”街办工作人员说,车主扫码支付的账款是直接打到了邓店北村的公户上,进入了“三资”的监管平台,支出需严格按照“三资三化”的运营监管制度进行“四议两公开”,严格执行支出的审批程序。“这笔突如其来的钱,村子也得写情况说明资金来源。这个事情不仅给车主带来了影响,给村上也带来了一部分影响,村子和街办多次和车主进行耐心解释。”
街办工作人员表示,街办多次耐心接待该车主,并和村委会沟通妥善处理此事,6月11日上午,车主本人及包村干部等都在街办处集合,对此事进行了全面的协商和洽谈,车主也承认是自己犯错在先,没有遵守道路规定、违规进出导致发生高额计费的情况。
记者问,车主多支付的费用何时退还?退还多少?该工作人员称,“下一步跟车主进一步协商,肯定要退,但是至于退多少,还得根据村子情况及相关制度来定。”
律师:车主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停车场应完善管理制度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不可否认,李女士存在一定过错,她在缴费时,因急着办事且未注意付款页面金额,未仔细核对就通过指纹扫码支付,导致支付了远高于实际停车费的金额,自身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但这不能成为村上迟迟不退费的理由。
赵良善指出,村集体流程有一定合理性,村集体资金管理通常需遵循相关规定,如“四议两公开”等,以确保资金使用透明、规范。但这一流程也存在局限性,退款流程繁琐,让用户长时间等待,未考虑到用户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李女士误付的停车费,村上无合法依据占有,应及时退还。
赵良善介绍,李女士误付费用后,村上要求其找街道办出具证明等,增加了退款难度。虽然村上有权对内部事务进行管理,但应在法律框架内,遵循合理、公平原则;虽然村上可能依据内部管理规定操作,但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存在滥用集体自治权之嫌。
赵良善解释,若停车场存在强制性进出规定,出现第一次收费抬杆放行,或系统未准确记录进场信息等情况,是停车场管理系统或操作存在漏洞。村上应自行完善管理系统和操作流程,而不是将自身管理问题导致的后果转嫁到用户身上,让用户承担不合理的费用和麻烦。
赵良善强调,村上取得李女士误付的停车费,没有法律依据。李女士要求退还,村上应予以退还,若拒不退还,李女士可以村上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赵良善也呼吁村集体及相关管理部门,一要优化退款流程,村集体在处理误缴费等退款问题时,应简化流程,避免因繁琐的“层层审批”给群众造成困扰;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明确退款责任人和处理时限,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二要提升服务意识,无论是村集体还是街道办,都应强化服务群众的理念,面对群众的困难,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要规范管理运营,村集体停车场应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系统的维护与管理,避免因系统漏洞或管理不善给用户带来不便。同时,在制定和执行相关规定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群众利益,确保规定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编辑:王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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