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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可直接支付首付!西安市住建局重磅发布

西安新闻 华商网 2025-06-19 19: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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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6月19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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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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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当前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优化土地供应。

  按照“好房子”“好小区”要求,优先推动基础设施、商业、教育等配套齐全的地块供应,优化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单宗用地面积等条件,建设群众满意的高品质住宅。完善住宅用地评估机制,评估价格结合周边商品房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

  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项目(剩余价款在一年内缴清),可先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支持“拿地即开工”。(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加快土地整理。

  属地政府、管委会依据单元详细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在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拟出让用地实施详细规划,合理制定出让方案,可对市政、教育等配套设施提出要求,由资源规划部门纳入供地方案,委托开发企业同步建设,在土地评估时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城市更新片区及存量用地盘活项目,应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意见,合理优化规划等指标。(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推进“好房子”建设。

  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从规划、设计、建造、运维、管理等环节,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下调容积率,适度扩大绿化平台、阳台占套内面积比例,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风雨连廊、小区出入口大堂、绿化平台、架空层等不计入容积率。(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市住建局)

  

  优化居住配套服务。

  因地制宜完善居住区周边教育、医疗、绿地、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更高水平的便民生活圈。大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善停车、充电、消防、快递等配套基础设施。(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市资源规划局)

  

  深化房地产金融支持。

  实施好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引导购房成本合理下降。持续扩大“白名单”政策覆盖范围,确保合规项目“应进尽进”。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开发贷款审贷流程,加大对商办项目的融资支持。(牵头部门:市委金融办 市住建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金融监管局支持)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

  缴存职工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关中平原城市群和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的,均可在我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享有我市缴存职工同等权益。(牵头部门:公积金中心)

  

  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联动发展。

  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联动发展。加快存量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方便看房”、团购等活动。落实好国家关于住房“卖旧买新”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以及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政策。持续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完善中介人员实名制、房源核验等相关制度,引导降低中介服务费。严查虚假宣传、捆绑收费、散布不实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市资源规划局 市市场监管局)

  

  优化房产便民服务。

  推动房产交易业务向各行政区、开发区政务大厅延伸,实现交易、缴税、办证、水电气暖过户“一站式”办理。完善金融机构“带押过户”操作规程,实现还旧借新无缝对接。及时便捷地为群众办理购房后的办证、落户、子女入学等手续。(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 市资源规划局 市税务局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陕西金融监管局支持)

  

  规范预售资金监管。

  加快非重点监管资金拨付,辖区住建部门应在企业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确认。积极搭建保函业务对接平台,推动保函置换监管资金业务落地见效,允许保函置换不超过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30%的监管资金。列入我市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确保项目按期交付前提下,辖区住建部门可下调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十一

  允许自持、配套商业上市交易。

  原土地出让时约定的自持商业或配建商业,在不改变规划条件及整体功能,满足公益性配套设施标准的前提下,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报资源规划部门审核并核算补缴相关费用后,可上市交易。(牵头部门:市资源规划局)

  十二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推行开工审批、竣工验收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简化预售许可办理要件,缩短办理时限。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高效办理,全力推动项目内部及周边各类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交房即交证”。(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委 市住建局 市资源规划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原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6月19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扎实有力推进“好房子”建设,在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现有政策,提升政策实施的系统性有效性,多管齐下稳定预期、激活需求、优化供给、化解风险,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优化土地规划管理、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建设、深化金融支持、活跃市场消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5个方面重点内容,共12条具体措施:

  (一)优化土地规划管理机制。从优化土地供应、实施出让金分期缴纳、加快土地整理3个方面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优增量”“拿地即开工”。

  优化土地供应,优先供应配套成熟地块,完善土地评估价格与商品房价格联动机制。

  实施出让金分期缴纳,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可办理土地预登记、规划、建设等手续。

  加快土地整理,各区县、各开发区对拟出让用地编制详细规划和出让方案,可整合周边配套设施要求,委托企业同步建设。优化城市更新、存量地块规划指标。

  (二)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建设。从完善“好房子”建设体系、优化居住配套服务2个方面,推进“好房子”建设提档加速,“老房子”变“好房子”,提高群众居住满意度。

  完善“好房子”建设体系,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适度扩大绿化平台和阳台占比、明确不计容空间,支持企业建设“好房子”。

  优化居住配套服务,完善居住区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打造便民生活圈。提升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水平,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

  (三)加大金融贷款支持。从深化房地产金融支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2个方面,助力房企有效融资,引导群众贷款成本合理下降。

  深化房地产金融支持,落实降首付、降利率等金融政策。扩大房企融资“白名单”范围,优化审贷流程,加大商办项目融资支持。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允许公积金直接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关中平原城市群及省内缴存职工。

  (四)活跃市场消费。从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联动、优化房产便民服务2个方面,合理释放刚需、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二手房市场更加规范,交易链条更加便捷顺畅。

  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联动,加快存量住房办证,开展“以旧换新”、家装“焕新”等活动,落实个税退税、家装补贴政策,规范二手房中介行为。

  优化房产便民服务,延伸房产交易服务至区级大厅,整合各类事项“一站式”办理。完善“带押过户”,便捷办理落户入学。

  (五)支持房企健康发展。从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允许自持配套商业上市交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3个方面,在保交付的前提下,全面提升房地产项目各环节审批效率。

  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推动保函置换监管资金。在确保交付的前提下,各区可自主下调诚信企业重点监管额度。

  允许自持、配套商业上市交易,在符合规划及整体功能的前提下,经核算补缴费用后,企业的自持、配套商业用房可上市交易。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行审批验收“高效办成一件事”,简化预售许可业务流程。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配套设施“三同步”(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交房即交证”。


来源:华商网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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