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编辑:魏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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