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5-08-31 18:13:56 编辑:方正 版权声明
2025年9月1日,由西安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城市道路和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以下《办法》《标准》)正式施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了解到,新政策最大变化在于打破以往以城墙、二环为界的简单类区划分,转向“环线+热点”的动态分类模式。新标准将根据区域热度和交通压力实施差异化收费,引导车辆按需分类停放。
完善差异化停车收费机制 降低群众合理停车费用负担
在新政策的修订思路和原则上,西安市发改委介绍,一是适应城市多组团发展变化,完善停车收费类区划分。二是坚持路内高于路外,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场。三是坚持还路于民,倡导绿色出行,建立道路阶梯式收费机制。四是坚持回归道路泊位本质属性,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短时(3小时内)停车需求,收费标准降;长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涨。鼓励快停快走,减少不合理长时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现象。
西安市此前停车收费类区为2012年划定,随着城市经济迅速发展,城市骨架拉大,热点组团式发展,以城墙及二环为标志划分收费类区已不适应西安当前停车收费管理实际。结合停车热点区域的变化,新政策按照“环线+热点”的方式优化调整了收费类区,引导机动车车主按需分类停车,最大限度减少长时停车对道路通行的影响,进一步提升道路服务水平。
为降低群众合理停车费用负担方面,建立了道路1小时以内(一阶)、1-3小时以内(二阶)、3小时以上(三阶)的阶梯式收费制度。针对道路停车平均时长2.5小时的实际,兼顾尊重群众外出一般性临时停车需求,按照“一阶降、二阶平、三阶升”的原则,有升有降制定了差异化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实行累进式加价收费方式,实现3小时内道路停车收费全面下降。
为提高停车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引导更多使用路外停车泊位,建立了“路内高于路外”的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对一类区、二类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全面下调,长时停车在政府定价停车场停车更划算,如在一类区停车5小时,道路停车泊位需花费21元,而在政府定价停车场仅需花费15元,较道路停车泊位低28.6%。
通过缩短计费时长,切实减少群众负担。为回应群众和媒体缩短停车计费时长呼声,解决“停车1小时超过1分钟,收费2小时”的问题,从停车收费精细化管理角度出发,制定了包含经营性停车场在内的全市所有停车设施以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各类停车经营单位(包含经营性停车场)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等额分解,将停车设施以30分钟或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统一调整为以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不得借机加价。以收费标准4元/小时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1小时10分钟为例,新计时收费政策实行前需按2小时计时收费8元,实行后需按1元/15分钟计时收费仅需5元,支出降低了37.5%。
停车免费时长无变化 残疾人停车收费优惠范围扩大
在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优惠政策方面,《办法》中明确,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15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机动车停放时间超过上述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此外,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等车辆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免收停车费;在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新能源汽车,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后开始计时收费并按照计费标准的八折收费,鼓励有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期间减免停车费;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C2、C5)、行驶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免收停车费;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残疾人停车收费予以优惠;其他依照规定减免车辆停车费的情形。
机动车停车场(含停车泊位数供给不足的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可以根据停车实际情况,实行包月(次、季、年)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停车场(泊位)经营(管理)者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优惠价格。
适应城市多组团发展变化,完善停车收费类区划分
记者在《标准》中看到,调整后的收费类区主要包括特定区、一类区、二类区及三类区。
其中,道路路内泊位机动车停车收费时段为每日08:00—21:00。每15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停车时长不足15分钟的以15分钟计费。例如,一类区一阶(1小时以内)0.75元/15分钟,二阶(1-3小时以内)1.0元/15分钟,三阶(三小时以上)1.25元/15分钟;二类区一阶0.5元/15分钟,二阶0.75元/15分钟,三阶1.0元/15分钟。
类区划分中,一类区(类区边界除高速外均含路、含桥下及路线立交匝道下空间)主要包括二环路以内的雁塔区小寨片区、高新区高新路-唐延路和锦业路片区、经开区行政中心片区和曲江新区核心景区片区。
雁塔区小寨片区:含光路(南二环至雁塔西路段)-雁塔西路(含光路至长安南路段)-长安南路(雁塔西路至绕城高速段)以东,绕城高速(长安南路至翠华路段)以北,翠华路(绕城高速至南二环段)以西,南二环(翠华路至含光路段)以南合围区域。
高新区高新路-唐延路和锦业路片区:高新四路(南二环至科技路段)-科技路(高新四路至唐延路段)-唐延路(科技路至科技八路段)-科技八路(唐延路至丈八四路段)-丈八四路(科技八路至绕城高速段)以东,绕城高速(丈八四路至唐延路段)以北,唐延路(绕城高速至丈八东路段)-丈八东路(唐延路至高新路段)-高新路(丈八东路至南二环段)以西,南二环(高新路至高新四路段)以南合围区域。
经开区行政中心片区:文景路(凤城九路-凤城七路段)以东,凤城七路(文景路至开元路段)-开元路(凤城七路至凤城八路段)-凤城八路(开元路至贞观路段)以北,贞观路(凤城八路至凤城九路段)以西,凤城九路(贞观路至文景路段)以南合围区域。
曲江新区核心景区片区:翠华路(南二环至绕城高速段)以东,绕城高速(长安南路至曲江立交段)以北,包茂高速(曲江立交至南三环段)-曲江路(南三环至西影路段)-西影路(曲江路至雁塔北路段)-雁塔北路(西影路至南二环段)以西,南二环(雁塔北路至翠华路段)以南合围区域。
此外,二类区包括二环路外至绕城高速路间,除一类区(热点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区包括绕城高速路外的其他中心城区区域;特定区(道路内限定路段停车)由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发改(价格)、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根据缓堵保畅及停车需求等规定划定,报经市公安交管部门及市发改部门同意后实施,需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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