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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坠崖孕妇离婚案一审未当庭宣判 当事人:他们故意拖着我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5-09-27 07: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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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上午,电影《消失的她》原型、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当事人王暖暖(化名)的离婚案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庭。男方俞某冬因在泰国服刑,通过视频出庭。法院未当庭宣判结果。

  庭审结束后,王暖暖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痛哭着说道,“6年,他们故意拖着我,试图巨额索取。为什么人可以这么坏?”

  2019年6月,王暖暖在泰国被丈夫俞某冬从34米高的悬崖上推下去,2023年,俞某冬因蓄意杀人未遂被判刑33年4个月。

  被丈夫推下悬崖至今已经过去多年,王暖暖和俞某冬的婚姻关系为何还没有解除?到底“卡”在哪里?

  实际上,该离婚案因有涉外因素,面临诸多程序难题:一是该案如何进行审理?也就是审理方式问题;二是如果被告俞某冬不同意采用在线审理方式,可否缺席判决?三是请求离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主要证据如何取得?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即本案是否符合离婚条件?

  首先,该案如何进行审理?由于被告俞某冬在泰国监狱服刑(2023年6月,其因蓄意谋杀未遂罪名成立,在泰国被判有期徒刑33年4个月),不可能回国参加离婚案件的诉讼。因此,本案采用在线审理方式较为适宜,也是比较可行的选择。

  其次,如果被告俞某冬不同意采用在线审理方式,可否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因被监禁,客观上不能参加庭审,可以视为“正当理由”。如果被告表示自己因被监禁而不能参与诉讼,以此拖延该离婚案诉讼,这是一种滥用程序权利的行为,则不构成“正当事由”,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其三,请求离婚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主要证据如何取得?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是由王暖暖提出离婚主张,因此应当由其提供“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其中,被告俞某冬将其推下山崖的证据乃离婚诉讼的主要证据。然而,俞某冬刑事犯罪一案,是由泰国警方侦办,并由泰国法院作出判决。这就涉及我国法院如何调取境外证据的问题。

  最后,本案是否符合离婚条件以及法院应否判决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中,若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该案中,丈夫俞某冬将妻子推下山崖,欲“置人于死地”这一情节,远比“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举轻以明重”,当然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情形。

  说到底,王暖暖离婚诉讼案中,重要的不是实体问题,而是程序问题。程序难题主要是有诸多涉外因素存在。因此,该案面临的情况属国内首例,无先例可循,只能通过双边司法合作条约来解决。 综合南方都市报等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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