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市民反映,西安灞桥区国际幸福城小区楼下火锅店占道经营,有时营业至次日凌晨两时多,噪音扰民。
9月28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灞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函咨询,10月9日收到回函称,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餐饮店位于小区穆将王步行街内,确实存在出店经营情况。执法人员已及时告知火锅店负责人,商业经营管理者要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进行管理和控制,不得出现扰民情况,并劝导就餐人员文明聚餐。
该商户负责人保证将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加强对员工和食客的管理监督,避免出现因大声说话、猜拳等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莱安逸珲小区西侧无名路 人行道堆垃圾 回应:已责令物业全部清运干净 下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公园北路兴工路部分人行道坑洼不平 回应:及时协调市政部门协助进行应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