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斌)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消费领域突出问题,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严打掺杂掺假、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10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5起典型案例。
2025年3月28日,澄城县市场监管局接12345投诉,某儿童乐园店销售的弹射模型枪等儿童玩具无3C认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文书要求停售,4月21日复查时该店仍在售。其行为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22修订)》第二条,依据相关条例,该局对其罚没2万元。
2025年3月19日,宜君县市场监管局抽检某农资经销部的诺邦多拉美掺混肥料,发现有效磷质量分数不符合国标,判定不合格。经查,该经销部2月22日购进5吨,货值1.625万元,违法所得1900元。其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依据该法第五十条,该局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罚款3.65625万元。
2024年11月21日,碑林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某住房租赁公司合同含 “霸王条款”。经查,合同中“赠送增值服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禁止带小孩、老人”“有权处理房间内其他物品”等内容,属单方面享解释权、加重消费者责任。其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依据该办法第十八条,该局对其警告并罚款1.5万元。
2024年8月9日,渭滨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某电动车经营部在商场展销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经查,该经营部购进的电动自行车出厂参数合规,出售前自行改装,导致鞍座长度、尾架宽度不符合国标。执法检查后,该经营部拆除加装部件恢复出厂设置。其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该局没收38个后座尾架,罚款10.736万元。
2025年3月13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时,发现某教育科技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该公司2024年底制作“2024届专升本部分录取榜单”宣传资料,通过海报、展板在办公场所宣传,并向咨询学生发放彩页,内容含76名学员姓名、成绩、录取学校(经确认均为其培训受益者)。其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依据该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该局对其罚款1万元。
编辑:张进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