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潇湘晨报 时间:2025-10-22 14:12:38 编辑:魏檀 版权声明
10月25日至26日,2025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10月21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考前提示,这些重要事项请考生留意。
一、考试时间
2025年10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开考15分钟(以考点大门为界)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考试前一星期内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以下简称“湖南自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nzkks.hneao.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2天考生需再次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点击“打印准考证”栏目,进入“个人工作台”,核对《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考点地址。若有考点变更等情况,应重新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并在新地址考点参加考试。
2.备齐证件。入场时,考生须主动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电子身份证不作为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若本人身份证遗失,可使用“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制式身份证明。
3.合理安排赴考出行时间和路线。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确保能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4.提前准备好考试相关工具。
(1)需自备铅笔、彩色铅笔、马克笔、美工笔、黑色墨水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等绘图工具的课程。
(2)不能携带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3)需自备无存储功能计算器的课程。
注: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计算器,但确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相关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
1.自觉接受“二次”安检。考点启用“智能安检门”安检和人工二次安检等措施,严禁考生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通信工具和智能穿戴设备带入考点封闭区。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智能设备赴考,携带了的考生须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考点不承担手机等贵重物品遗失、损坏风险。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皮带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请考生使用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
2.完成课程笔迹确认信息采集。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认真完整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内容并签名(抄写样例如下图),省教育考试院将采集此处的抄写内容作为考生笔迹信息,并随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凡未完整抄写规定内容、字迹不清晰或未签署本人姓名,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3.规范答题行为。答题前,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等内容。答题时,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作答无效。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禁止涂划条形码。严禁在答题卡上任意涂画或作标记。
4.严肃考试纪律。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本次考试,所有考点均实施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全覆盖、全时段视频监控录像,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后期的视频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特别提醒考生: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作弊。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考试结束有序离场。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当科考试结束后,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时领回个人物品,注意财产安全,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请各位考生按诚信考试要求,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自学考试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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